2013-07-24 16:01:37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上述性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式包括以下几点。①肯定前件式。 例如,“如果官员甲拥有不受监控的权力,官员甲就很容易导致腐败;官员甲确实拥有不受监控的权力, 所以,官员甲很容易腐败。”②否定后件式。例如,“如果小张体内有炎症,则他血液中的白血球含量就会 不正常升高;小张血液中的白血球含量正常,所以,小张的体内没有炎症。”③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 前件式。这种是无效的推理形式。例如:“如果小张患肺炎,则他会发烧;小张发烧了,所以他一定患了 肺炎。”这个推理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后件式,也是无效的。
(2)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及其推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是断定必要条件关系的假言命题。事物情况 p是事物情况q的必要条件,是指:无p一定无q,但有p未必有q。例如,“年满18岁”是“有选举权”的 必要条件。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标准形式是“只有p,才q”。在日常语言中,它也可以表述为“除非p, 否则不q”等,如“除非考试及格,否则不予录取”。
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只有在前件假、后件真的情况下才是假的,在其他情况下都是真的。根据 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上述性质,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式包括以下三点:①否定前件式;②肯定后件 式•’③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无效式包括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
(3)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及其推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是断定充分必要条件关系的条件命 题。事物情况p是事物情况q的充分必要条件是指:有P就有q,并且无p就无q。充分必要条件假言 命题的标准形式是“p当且仅当q”,这种表述形式常在数学中出现,在日常语言中通常用下述形式表示: “如果p则q,并且只有p才q”,“如果p则q,并且如果非p则非q”等。例如,毛泽东的名言“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就是一个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表示“人犯我”是“我犯人”的充分必 要条件。
负命题是由否定一个命题而得到的命题,否定词一般置于一个命题前面或者后面,其标准形式是 “并非p”,“并不是p”。日常语言中也用“p是假的”来表示。
4.模态命题及其推理
在逻辑中,“必然”、“可能”、“不可能”等叫做“模态词”,包含模态词的命题叫做“模态命题”。例如, “在有穷世界里,部分必然小于整体”。“必然p”、“不可能p”(必然非p)、“可能p”和“可能非p”之间的 真假关系,类似于直言命题A、E、I、0之间的真假关系。
根据这种对当关系,可以在模态命题之间建立下述推理关系。
“必然p”推出“并非必然非p”。“必然非p”推出“并非必然p”。“必然p”推出“可能p”。“并非可能 p”推出“并非必然p”。“必然非p”推出“可能非p”。“并非可能非p”推出“并非必然非p’’。“必然p”等 值于“并非可能非p’’。“必然非p”等值于“并非可能p’’。“可能p”等值于“并非必然非p”。“可能非p” 等值于“并非必然p”。“不可能p”等值于“必然非p”。
(三)归纳推理
1. 一般列举性归纳推理
归纳是从个别性例证到一般性原理的推理,它从个别性例证中概括或发现一般原理,或者通过个别 性例证来证实一般性原理。
在一类事物中,根据已观察到的部分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遇到任何反例,从而推出该类 所有对象都具有该种属性,这就是一般列举性归纳推理,其一般形式是:
S 1是P,S 2是P, S 3是P,(S 1,S 2,S 3是S类的部分对象)所以,所有的S都是P。
2.求因果联系的方法
一个现象的产生会引起或影响到另一个现象的产生,前者是后者的原因,后者就是前者的结果,这 就叫因果联系。因果联系是世界万物之间普遍联系的一个方面,也许是其中最重要的方面。科学的一 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把握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以便掌握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
(1)求同法。所谓求同法,就是考察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找出此现象的先行现象;由于“因” 与“果”是恒常伴随的,因此这些现象肯定不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在这些场合中保持不变的、总与被研 究现象共同出现的那个先行现象,就有可能与被研究现象有因果关系。
(2)求异法。所谓求异法,就是考察被研究现象出现和不出现的两种场合,在这两种场合都出现的 那些先行现象肯定不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而在被研究现象出现时出现、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时不出现 的那个先行现象,则与被研究现象有因果联系。
(3)求同求异并用法。所谓求同求异并用法,就是先在正面场合求同,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几个场 合中,只有一个共同的先行情况;再在反面场合求同,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几个场合中,都没有这个先 行情况;最后,在正反场合之间求异,得出结论,这个先行情况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
(4)共变法。根据因果关系的特点,原因和结果总是共存和共变的。因此,两个现象之间如果没有 共变关系,则可以肯定它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相反,如果两个现象之间有共变关系,则它们之间就可能 有因果关系。这就是共变法的思路,即每当某一现象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时,另一现象也随之发生一定 程度的变化,则这两个现象之间(可能)有因果联系。
(四)典型逻辑错误
典型的逻辑错误有自相矛盾、因果倒置、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混用、偷换概念、转换论题、以偏概全、 模棱两可、循环论证、预设前提、论据不足等。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 |||
国考 备考策略 |
国考 问答百科 |
各部委 职位分析 |
万人 模考大赛 |
相关内容推荐: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判断推理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税务系统工资待遇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海关工资待遇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海事局工资待遇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铁路公安工资待遇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气象局工资待遇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 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 国家公务员考试答题须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面试名单 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名单 国家公务员面试技巧 国家公务员面试礼仪 国家公务员结构化面试 国家公务员无领导小组讨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