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4 15:15:0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接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检察院监察室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任何复习材料和考试大纲。
(二)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随时在北疆先锋网的“2012年自治区检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专栏”公告。
(三)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检察院负责解释。
(四)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0471-4628901、4628927、4628928
0471-4816800(报名技术咨询)
举报电话:0471-4818499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1月3日
相关阅读
↓↓↓↓2022年省公务员考试笔试产品推荐↓↓↓↓ | |||
2022省考 成绩查询 |
2022省考 面试礼包 |
2022省考 面试峰会 |
2022面试 分数线 |
相关内容推荐: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