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经笔试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和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2年9月4日-6日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2012年兰州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它综合能力,满分100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遴选程序。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2012年9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012年9月12日公布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四)组织考察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届时根据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分布情况组建若干考察小组,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察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考察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012年10月中旬公布综合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另行承担复检相关费用。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直接减少遴选名额。
(七)确定人选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最终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审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提交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八)公示及审批
对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lzsrmjcy.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按照《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进入干部调配审批程序,并填写《甘肃省检察机关录用干部审批表》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遴选且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确定为拟调动人员。
如出现职位空缺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兰州市检察系统不负责解决住房、配偶调动及子女入学、工作等问题。
(二)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可以在本院范围内对遴选人员岗位进行调整。
(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投诉监督电话:0931-8767135 联系人:王绍顺
政策咨询电话:0931-8767096 联系人:杨利军
本公告由兰州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2012年兰州市检察系统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2.
《2012年兰州市检察系统遴选检察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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