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察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报请兰州市委组织部同意,兰州市检察系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共设7个职位,其中:检察业务职位10名;法律调研职位3名;侦查业务职位7名;财务会计职位2名;公诉业务职位2名;侦监业务职位1名。上述职位均为科员级职务层次,具体职位要求及名额分布见《2012年兰州市检察系统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简表》。报考者可通过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lzsrmjcy.gov.cn)查询。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甘肃省市(州)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央在甘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
2.报考001、002、004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003、005、006、007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报考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职位须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含称职)以上;
5.具有胜任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4.工作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及审批、上报备案等程序进行,各环节进展及成绩排名等情况均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lzsrmjcy.gov.cn)及时公布、公示。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31号)902室。
3.报名方式:报考者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lzsrmjcy.gov.cn)下载《兰州市检察系统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须按干部任免权限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同时根据遴选职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提交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4张(并提供jpg格式电子照片,20kb以下),由本人到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3)报考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职位调整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每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该职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如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报考其它职位条件,由本人申请并经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改报其它职位。2012年8月24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及职位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2012年8月27日-30日,参加笔试人员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2012年兰州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取得司法考试A证人员、参加笔试人员比例未超过1:2者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按报考职位不同分别出题,侦查业务职位以法律知识为主,财务会计职位以财务会计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时间:2012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每个遴选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2012年9月4日公布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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