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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学生带手机被劝退”背离教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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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今年3月初,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下称沧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携带或使用手机陆续被劝退,随后引起热议。22日,沧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已经确定该校12名高中生因携带或使用手机被劝退后暂未返校,教育局已介入调查。(3月28日新京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西坡:校方一直拿校规说事,仿佛自己是刚正不阿的执法者。但校规不能与国法相违,是基本的常识。学生有法律赋予的受教育权,不能单凭一纸校规就予剥夺。要说援引规定,《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显然比校规规格要高,其明文规定,对违反校规的学生“不应以停课、劝退等形式剥夺学生学习权利”。《细则》同时规定:“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而现在的情况是,学校先予劝退,家长又跑到教育局要求调查。学校用不合法理的校规处置学生,可谓法盲“执法”。此外,学生家长多次问学校劝退学生的依据,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学校学委会上,校长提出‘用手机的学生就要被劝退’后,参会人员没有反对,就通过了。”既没有民主讨论,又没经学生同意,校长一句话就成了校规,12名学生的前途于是葬送。这不是“不教而诛”,什么是“不教而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的当下,学校理应成为法治教育的滩头阵地,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及其管理者的校长,更应具备法治常识,熟知权利和权力边界,而在这一事件中,我们看不到丝毫这种意识。对于此事,被劝退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需要尊重,但也不能止于此,涉事校长该如何追责,有关方面也要考虑。

@人民网蒋萌:教育的本质应当是培养有健全人格、有责任担当、具备法治与公民意识的人,而不是“圈养”懦弱的、只会读死书的、唯上是从的“宝宝”。或许,在某些一线教育工作者看来,上面这些道理是“正确的废话”,他们与家长最终关注的还是学生的考分与升学率,其他都被视为“扯淡”。如果发现“耽误学习”,甭管涉及什么,都要有一个灭一个。“用手机的学生就要被劝退”不存在于任何教育法规中,只是校领导认为“玩手机丧志”就一声令下实施。这像极了“老子就是法”式的猖狂与“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将学生的受教育权抛到九霄云外,这本身就涉嫌侵权违法。此外,一些学校动辄就劝退乃至开除学生,也反映出校方的极度功利与自私——考不了好分数的学生就是给学校“摸黑”,调皮捣蛋的学生就是给学校与老师添乱,所以要“除之而后快”。一些老师只想教所谓的“好学生”,要将不听话的孩子“踢”出校门、推向社会。许多经验表明,被学校“抛弃”、又没到打工年纪的孩子往往只能在社会上游荡,很可能沦为违法犯罪的小混混。而上学的孩子,哪怕成绩不好,至少在走“正规的”成长路径,这对自控能力不佳的青少年,意义深远。学校与老师应当思虑,什么是社会责任,如何真为孩子好。

@京华时报任孟山:学校有没有劝退或开除学生的权力?有。但那是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比如激烈的暴力行为、违法或构成犯罪,等等。学生只是因为携带手机就被劝退,显然过于简单粗暴。受教育是学生的法定权利,停课、劝退或开除这类剥夺学生受教育权利的行为需要慎之又慎,也应该受到严格约束。正因为如此,于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除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等程序外,还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这是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保护,也是符合《教育法》精神与规定的应有之举。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批评教育、与家长沟通共同矫正,等等,都是帮助学生改正错误行为的恰当做法。如果不是极端行为,不能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所谓的“严肃执行校规”,并不是劝退学生的理由。何况,哪条法律规定了学生带手机就应该退学?学校的土政策,当然可以理解为严肃学校纪律,规范学生行为,但这些土政策必须是在尊重乃至敬畏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基础上,而不应该是为了方便学校管理。

@长沙晚报李英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该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和纪律,制度和纪律能够保障校园秩序和教学秩序,但制度和纪律也要严得合法合情合理,严得科学适度,不能瞎严,不能盲目地严,不能一味求狠,不能突破严的底线。这个严的底线就是:学校制定规矩要守规矩,执行规矩也要守规矩。《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违反中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不要轻易处分;不应以停课、劝退等形式剥夺学生学习权利。显然,沧州一中制定的“学生用手机要劝退”的规矩在内容上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在其他法律规范中也找不到依据。学校在制定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纪律和处罚措施时,应该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可沧州一中是怎样制定纪律的呢——在学校学委会上,校长提出“用手机的学生就要被劝退”后,参会人员没人反对,就通过了。制定纪律成了“一言堂”,成了单向的行政命令,暴露出制定程序的漏洞和瑕疵。

@拂晓报江德斌:对于学生“玩”手机的行为应该加以甄别,如果是正常使用,并未干扰课堂秩序,也没有登录不良网站、下载黄色内容、玩游戏、上网、聊天等行为,就在可容忍范围之内,不应对其劝退。至于那些明显违规“玩”手机,且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学生,则可以按照校规予以劝退处理,以达到惩戒效果。事实上,沧州一中此前也曾允许学生带手机,不过仅限于联通公司的定制手机,后来又因定制手机未达标,而改为禁止带手机入校。可见,学校对手机并非一律排斥,只是限制手机的功能。

显然,不可能做到完全禁止学生“玩”手机,与其一味禁止,倒不如引导学生控制自己的情绪,善用手机。毕竟现在智能手机的功能很强大,有各种APP软件,不仅可以通话,还可以用于学习,如果善加使用的话,就会成为辅助学习的利器。而且,从未来教育发展趋势来看,类似“电子书包”这样的教育辅助工具,虚拟化教育模式,将逐步成为主流,科技潮流不可阻挡,不应过度回避这个问题。

华图解析:现如今,手机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不过,中小学生上学拿手机确实存在很多弊端,不利于集中精力学习,但是仅仅因为在下课后用手机给家里打了电话、放了放音乐甚至拿着手机,学生就触犯了“铁律”,就被劝退,这样的做法未免有点过于简单粗暴。

而且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批评教育或者与家长沟通共同矫正,只要达到让学生改正错误的目的就好,不能用所谓的“严肃执行校规”,来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学校相对于学生,居于绝对的优势和强势地位,在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时,要经得起法律考验,也要经得起教育良心的拷问,不能仅仅作为杀一儆百的管理思维与管理方式。

教育的目的是育人,不是毁人,懂得宽容和引导的教育才是积极的、健康的、阳光的,学校应该给学生改错的机会。而且学生带手机被劝退,本就是教育失当;只让学生意识到“错误”,却未对校方错误加以明确和追责,同样是教育失当。如果当地教育部门认识不到这一层,那么就无法为此事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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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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