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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备考:历年国考气象局面试的信息规则

2021-01-05 13:43:38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一、 机构简介

中国气象局是中国国家级别的气象行政管理部门,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负责全国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

全国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 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我国气象事业是科技型、 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坚持“ 公共气象、 安全气象、 资源气象” 的发展理念, 坚持 “ 以人为本, 无微不至、 无所不在” 的服务宗旨。 2000 年 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开始施行, 之后颁布实施了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天基、 空基和地基相结合、 门类比较齐全、 布局基本合理的现代化大气综合观测系统; 基本组成了由天气预报、 气候预测、 人工影响天气、 干旱监测与预报、 雷电防御、 农业气象与生态、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构成的气象服务体系, 气象服务领域涉及工业、 农业、 渔业、 商业、 能源、 交通、 运输、 建筑、 林业、 水利、国土资源、 海洋、 盐业、 环保、 旅游、 航空、 邮电、 保险、 消防等多个行业和部门。近年来,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大气成分分析与预警预报、 空间天气预警、沙尘暴天气监测与预报、 防雷装置检测和工程专业设计、 健康和医疗气象、 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响应等气象保障业务和服务也迅速发展。 目前, 气象服务已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国家安全各个领域, 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投入与产出比达到了 1 ∶ 40。

我国形成了气象科学技术基础性研究、 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体系。 中国气象局拥有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中国气象局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 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 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 中国气象局上海台风研究所、 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 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 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 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等 9个国家级科研院所。 2004年科技部批准中国气象局成立了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气象局是我国首批开展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的部门之一, 并通过了国家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的验收, 初步形成了新型气象科技创新体系。 中国气象局是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 IPCC) 的国内牵头单位, 开展了一系列气候变化科学、 影响与对策的研究。

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 围绕国家政治、 经济、 科技和外交战略, 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 国家和地区的多边和双边气象科技合作, 已与 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双边气象科技合作与交流, 与 21 个国家签署了气象科技合作协议, 向 70 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设备和技术援助。 有 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50多位气象局长及高级官员来华考察。 中国是世界气象组织 ( WMO) 的成员国。 1973年以来, 中国气象局局长一直为世界气象组织执行理事会成员。 1983年中国气象局局长邹竞蒙当选为 WMO第二副主席, 1987年当选为主席, 1991年连任主席; 2001年我国官员在 WMO秘书处任助理秘书长, 2004年任 WMO副秘书长。 我国国家气象中心是 WMO区域专业气象中心之一, 承担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气象预报服务, 我国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是 WMO全球气象电信系统区域通信枢纽之一, 参加全球气象探测资料的交换。 自上世纪 80年代以来, 我国积极参加全球变暖及气候变化的国际活动, 中国科学家长期担任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 IPCC) 第一工作组的联合主席, 为推动气候变化研究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科学家还积极参与 WMO和台风委员会各领域的活动及有关国际研究计划。

二、 主要职责

拟定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 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制定、 发布气象工作的规章制度、 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承担气象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 组织指导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组织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 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承担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重大活动、 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 跨部门的气象联防和重大气象保障; 组织气象灾害风险普查、 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 组织对国家重点工程、 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 城乡建设的气象服务; 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对国务院其他部门设有的气象工作机构实施行业管理, 统一规划全国陆地、 江河湖泊及海上气象观测、 气象台站网、 气象基础设施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 审订气象信息采集、 传输、 加工的质量评价方法并监督实施; 组织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和质量监督、 气象计量监督, 审核全国大中型气象项目的立项和方案。

管理全国陆地、 江河湖泊及海上气象情报预报警报、 短期气候预测、 空间天气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城市环境气象预报、 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 组织论证并审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组织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 组织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 区划, 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组织并审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条件论证。

组织指导气象部门的科技体制改革、 组织气象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协调气象科技开发、 技术合作和技术推广; 组织宣传、 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

管理气象外事工作, 代表我国政府参与世界气象组织及其他国际气象机构的活动, 开展与外国政府 ( 地区) 气象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

统一领导全国气象部门的工作; 以中国气象局为主管理省级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 机构编制、 人事劳动、 队伍建设、 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 指导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协助地方人民政府指导地方气象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部分气象业务

( 一) 天气预报

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天气变化的事先估计和预告。 天气预报是气象工作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服务的重要手段。 天气预报按预报范围而分, 有区域天气预报和局地天气预报。 按服务对象的需要而分有日常性的公众天气预报和专业天气预报。 按时效的长短而分, 有短期、 中期和长期天气预报。 气象台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天气预报, 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报, 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天气预报技术最初是随着电报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的。 到本世纪 50 年代初, 天气预报一直是以天气学原理为基础的。 随着计算技术及探测技术的发展, 除常规天气图方法结合数理统计方法制作预报外, 又将气象雷达和卫星探测资料应用于预报业务, 同时发展了数值预报方法。 该方法通过确定大气质量、 能量和动量的守恒原理来预报大气的物理过程, 显著地提高天气形势预报的质量, 从而促进天气预报的客观定量化。

( 二) 气象探测

气象探测, 是指利用科技手段对大气和近地层的大气物理过程、 现象及其化学性质等进行的系统观察和测量; 气象探测环境, 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除了观测站用气球携带探空仪器进行常规高空观测外, 高空观测的方式还有多种, 如飞机观测、 GPS 水汽观测、 下投式探测、 定高气球以及外形观测等。

在所有高空观测方式中, 常规高空观测历史最长, 资料质量比较稳定。 在中国, 常规高空观测每隔 12小时进行一次, 观测时间为世界时 00时和 12时, 分别对应北京时间 08 时和 20 时。 常规高空观测的局限性是只能观测固定台站附近的高空大气状况。高空观测中, 除探空站探测外, 还有人工释放的气球和先进的气象卫星探测。 极轨气象卫星上带有垂直探测器, 可以测量红外到微波几十个通道的大气垂直向上的辐射,

可以提取出有关大气温度垂直分布信息, 虽然其垂直分辨率与探空相比较低, 但它可以弥补海洋上和陆地上人口稀少地区高空探测的不足,, 对于完成高质量的大气观测和天气分析预报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通过极轨卫星无法获得大气湿度和风的垂直分布信息。

( 三) 灾害性天气预警

灾害性天气, 是对人民生命财产有严重威胁, 对工农业和交通运输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天气。 如大风、 暴雨、 冰雹、 龙卷风、 寒潮、 霜冻、 大雾等。 可发生在不同季节, 一般具有突发性。

根据灾害性天气的种类、 强度和影响该地区的迟早和预报把握程度大致分为公开发布和内部发布两种, 发布名称分为:

消息: 灾害性天气远离或尚未影响到该地区或预计危害性一般时, 根据需要可以发布 “ 消息” , 报导灾害性天气情况, 警报解除也可以用 “ 消息” 形式报导或发布。

警报: 预计未来 1-2天内灾害性天气将袭击或影响本地区或海面, 且影响较大时, 发布 “ 警报” 。

紧急警报: 预计未来 24小时内灾害性天气将袭击本地区或海面, 且危害性大时, 发布 “ 紧急警报” 。

新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蓝色、 黄色、 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 ( Ⅳ、 Ⅲ、Ⅱ、 Ⅰ级), 分别代表一般、 较重、 严重和特别严重。 预警信号由名称、 图标、 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 分为台风、 暴雨、 暴雪、 寒潮、 大风、 沙尘暴、 高温、 干旱、 雷电、冰雹、 霜冻、 大雾、 霾、 道路结冰等。

( 四) 气象灾害防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 预警系统建设, 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并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 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 跨部门的联合监测、 预报工作, 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 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可能影响当地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 并及时报告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和与灾害性天气监测、 预报有关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监测、 预报气象灾害所需要的气象探测信息和有关的水情、 风暴潮等监测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 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并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信息, 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 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 并根据实际情况, 有组织、 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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