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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判断推理中类比推理考察的是一种推理能力,具体讲是对词语内在关系的分析能力。可分为集合概念类、逻辑关系类、同时附带考察一些常识知识。题目先给出一组有某种相关的词,然后在选项中找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近似的词。

    按照题型的不同,类比推理题可分为如下类型:

    1.两词型,其基本形式为:A:B(A、B为两个存在某种关系的词语)
    2.三词型,其基本形式为:A:B:C(A、B、C为三个存在某种关系的词语)
    3.四词形,其基本形式为:( )对于A相当于( )对于B(A、B是没有关系的两个词语)
    按照题目考查内容不同,大体可分为如下类型:
    1.因果关系:哲学上把因果关系定义为“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现实中常用“因为……,所以……”来表示。
    2.并列关系:并列关系通常为同一类属下相互并列的概念,同时包括了对比关系、相邻关系等。
    3.对立关系:即矛盾关系,是指两个词在意义和立场上完全相反和对立的关系。
    4.属种与种属关系:我们将外延较大的概念称为属概念,外延较小的概念称为种概念。属种关系是指外延较大的属概念对于外延较小的种概念的关系(即真包含关系),例如:“动物”与“脊椎动物”,“劳动者”与“农民”。种属关系是指外延较小的种概念对于外延较大的属概念的关系(即真包含于关系),例如:“哺乳动物”与“脊椎动物”,在这一对关系中,由于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脊椎动物,但脊椎动物不一定都是哺乳动物,这样,“哺乳动物”与“脊椎动物”的关系就是真包含于关系。
    5.质同关系:是指两个词在本质属性和根本立场上完全相同的关系。
    6.人与物的对应关系:与特定或相关人有关的物的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这里的“物”包括:作品、学说、典故、身份、行为、环境、事件等。
    7.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指事物的整体及其组成部分的关系。
    8.事物与其作用对象的关系;在事物之间也存在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一个事物作用于另一个事物,被作用的事物就称为作用对象。
    9.描述关系:指一个词是对另外一个词的形态、颜色、特征、性质等的说明或描述。

    上述各类题型的具体解题方法与技巧华图教育将通过山东、湖南、江苏等各地公务员考试真题来进行实例说明。

    山东

    云南

    江苏

    天津、陕西

    辽宁、重庆、海南、内蒙古

    湖南

    广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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