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提示:数字特性法是指不直接求得最终结果,而只需要考虑最终计算结果的某种“数字特性”,从而达到排除错误选项的方法。

    数字特性法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数量关系题的解答中非常简便有效,因而掌握数字特性法是提高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解题速度有效方法之一。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研究专家李委明老师在解读奇偶运算基本法则、整除判定基本法则、倍数关系核心判定特征等数字特性法的三大基本内容基础上,以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浙江、江苏、北京、上海等省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历年真题为例,阐述数字特性法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数量关系解题中的运用。

    掌握数字特性法的关键,是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数字特性规律。(下列规律仅限自然数内讨论)

    (一)奇偶运算基本法则

    【基础】

    奇数±奇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奇数=奇数;

    奇数±偶数=奇数。

    【推论】

    1.任意两个数的和如果是奇数,那么差也是奇数;如果和是偶数,那么差也是偶数。

    2.任意两个数的和或差是奇数,则两数奇偶相反;和或差是偶数,则两数奇偶相同。

    (二)整除判定基本法则

    1.能被2、4、8、5、25、125整除的数的数字特性

    能被2(或5)整除的数,末一位数字能被2(或5)整除;

    能被4(或 25)整除的数,末两位数字能被4(或 25)整除;

    能被8(或125)整除的数,末三位数字能被8(或125)整除;

    一个数被2(或5)除得的余数,就是其末一位数字被2(或5)除得的余数;

    一个数被4(或 25)除得的余数,就是其末两位数字被4(或 25)除得的余数;

    一个数被8(或125)除得的余数,就是其末三位数字被8(或125)除得的余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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