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普遍联系的辨证图景
第一节原因和结果
一.原因和结果及其客观普遍性
原因和结果就是反映事物或现象间的引起和被引起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是普遍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的。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一般总表现为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是科学研究的客观基础。
二.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原因和结果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而者的区分是确定的。既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否则,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
统一表现在:
第一,原因和结果相互联系、相互依存。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
第三,因果联系的具体形式是复杂多样的。
掌握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揭示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是探索事物的内部联系,揭示其本质和规律的重要环节。
第二,揭示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是科学预见的基础。
第三,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揭示了科学研究的一般途径,即以事物的存在和变化为结果揭示其原因,或以事物的存在和变化为原因探讨其未来必然引起的结果。
第二节必然性和偶然性
一.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反映事物联系和发展中的两种不同趋势的一对哲学范畴。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的确定不移、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事物联系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是由事物自身不同的原因和根据引起的。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引起的。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偶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矛盾引起的。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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