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意见》规定了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设立的基本条件,并对上海市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提出了目标,争取到2010年,基本完成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各区县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情况,配足公办学校,扩大公办中小学资源。根据区域规划,确需通过民办学校来解决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问题的,可委托现有民办中小学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

    2008年,武汉市有10.5万学生参加中考,其中有一个受人关注的群体——“流动花朵”。2005年起,武汉市教育局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在汉参加中考,只要取得武汉市正式学籍的借读生,可以报考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

    据武汉市教育局统计,目前在该市中小学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已达14万多人。在汉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在入学就读、教育资源、师资条件、入队入团、表彰奖励、考试评价、毕业升学、教育教学、学籍管理、收费管理等十个方面,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待遇。2007年,武汉市公布300余所公办中小学名单,免收借读费接纳“流动花朵”12.3万名,占该市流动人口子女总数的84.27%。武汉一些高中校长表示,户口不在武汉的“流动花朵”,如果取得了武汉学籍,参加中考并按正常程序被武汉的高中录取,高中阶段不用再缴纳借读费用。

    2008年秋季起,在武汉公办初中、小学入学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将免交学杂费,享受和武汉市中心城区孩子同等的教育福利。

    相信,在不远的日子里,他们,终将会成为我们。

    三、申论要求

    (一)请判断下列说法是否符合给定资料的内容,对符合的选项,在括号内打“√”;对不符合的选项,在括号内打“×”,对于你认为不符合的选项,分别说明理由。字数不超过200字。(15分)

    A. 对于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国家已经确立了“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但目前仍然有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子女因各种原因难以进入公办学校,而是选择到打工子弟学校就读。这主要是由我国教育制度造成的。()

    B. 我国的户籍制度联系着一定的社会福利与权益,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着城市居民享有较多的就业、福利等社会资源,而广大的农村地区和庞大的农民却成为社会资源分配较少的阶层。这种“数量悖论”,即是指人的数量与获得资源分配份额之间并不存在着一定的正向关系,在某些方面极有可能存在反向关系,即数量众多的人,被分配到的资源却少之又少,在现阶段的我国是个不容回避的事实。()

    C.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D. 美国联邦政府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教育政策,美国宪法也没有把受教育权利作为基本的人权,相关法律和政策主要留给州政府来制定,即通过州政府制定流动人口教育法律和政策保护流动人口受教育权。()

    E. 教育平等权利问题成为当前我国教育领域内存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利的不平等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研究的热点问题。教育平等权是种种平等权的一种,它的价值根基是教育领域的正义和公正,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全社会都应对他们的教育问题给予高度的关心和重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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