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国虚假信息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消费者个人主观心理,包括贪图小便宜、花钱免灾、防范意识不强等,使信息诈骗有机可乘;二是虚假信息诈骗作案成本低,回报率高,导致很多人铤而走险;三是信息诈骗形式和手段灵活多变、隐蔽性强,查处和打击难度大;四是公安机关缺乏相关经验,政府部门对信息诈骗危害性认识不够,各地区和部门间配合与协调不足,导致信息诈骗打击效果不明显。
3. 虚假信息诈骗的治理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政府在治理过程中更需要起到主导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充分认识信息诈骗的社会危害性,将治理信息诈骗提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将各种形式的信息诈骗汇编成小册子,或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向公众介绍信息诈骗及防骗小技巧,提高公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是建立负责治理信息诈骗的具体工作小组,全面协调公安、电信、工商等相关部门,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四是设立虚假信息举报点,接受群众的投诉,扩大案源线索,鼓励广大群众揭露虚假信息发布者。
(责任编辑:hua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