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招募协勤人员、巡逻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ls
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xls

面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复杂的现实,为全面加强我市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回应各族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研究,决定为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募协勤人员58名。为做好招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招募,全力助推我市公安机关辅警力量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提供有效的人才保证。
    二、招募对象及范围
    招募对象范围: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2010年应届毕业的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定向少数民族系指除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募范围: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被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或曾被治安处罚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
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为“****”等邪教组织成员的;
7、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
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三、招募岗位及人数
    公安协勤人员58人,主要从事巡逻、执勤工作。(详见《阜康市公开招募公安协勤人员岗位表》)。
    四、招募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      
4、协勤人员岗位年龄在32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公告》与《简章》
(二)发布《公告》与《简章》
招募简章应当载明招募岗位、人数及待遇,应募人员条件,招募办法,考试与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2日—5月20日
 上午9:30-13:30     下午16:00-20:00(正常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阜康市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相应的资质证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阜康市公开招募公安协勤人员考试报名表》。每名应募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若出现职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调剂递补。应募人员如提供情况不实,后果自负。具体职位报名人员的年龄界定,均以2010年5月12日为准进行推算。报名时须留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招募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40元/人•门,合计95元。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
2、资格审查。阜康市公开招募公安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简章》对应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制发准考证。准考证由阜康市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制发,报名应募人员于5月22日到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届时未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笔试由阜康市公开招募公安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使用汉文命题,汉文答卷。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复转退伍军人、公安类大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只进行一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
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在基本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招募3—10人的,按照1:2比例确定;招募11人以上的,按照1:1.5比例确定。(笔试基本合格分数线由阜康市公开招募公安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
2、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见附件)执行。
测试项目: 1000米跑、100米跑
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体能测试总成绩=二项测试项目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2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40%与体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募3—10人的,按照1:1.5比例确定;招募11人以上的,按照1:1.2比例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不及格(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取消其应募资格。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评委由面试考官库中的7人单数组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体能测试总成绩÷2×30% +面试成绩×30%
考试综合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布。
(八)体检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并列的,不受1:1比例限制,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应募者书面申请,在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募者承担。(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九)组织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按1:1进入考察、考核(如遇岗位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排名进入考察、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聘用人员有疑义的,可来电来信举报。若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受聘人员管理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持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人事代理。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受聘人员在合同期限内,月劳动报酬标准按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科员工资标准核定,计:947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另计)。月劳动报酬增幅比照执行事业单位科员正常增长机制。合同期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附件:1、阜康市公开招募公安协勤人员岗位表
2、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阜康市公开招募公安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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