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将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2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笔试最低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基本建设处 基建管理工作科员 105.0 张瑜 481243311306
雷亮 481243233621
张弥 481242042925
罗凯 481242012006
秦超 481237161025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时开始。考场设在湖北储备局机关5楼会议室。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8号(面试人员可乘坐30、68、402、502、527、579、601、606、708等路公汽到兰陵路站下车)。

  考生必须于当天上午8:50前,凭身份证原件到机关4楼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月23日8时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传真电话027-82832748)。未按上述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而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把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三、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2年2月23至24日,携带有关证件到局机关劳动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及乘车路线同上,需提供的证件有: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学历证、学位证等。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招录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否则该职位取消录用。如在体检和考察阶段,第一人选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将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自行安排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

  (二)面试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三)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李蕾 027-82832748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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