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安排
1.各职位综合成绩最高者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的项目。
3.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禁烟,早餐统一免费提供。
4.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
5.体检于2月24日早晨8︰00开始进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6.体检考生需随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7.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含3倍)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并按照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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