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全国选调3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佛山地区的省属基层劳教(戒毒)单位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共30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临床医生、骨外科医生、检验人员、X线、B超人员、药剂人员、护士;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三)具有相应医疗执业资格,并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1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4年12月10日后出生)。配偶双方同时参加选调者优先考虑。
(五)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
(六)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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