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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2024-01-17 15:31:43 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未知发布:单选题: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三支一扶考试微信公众号(htszyf),欢迎加入全国三支一扶备考交流群:764172889。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下列选项中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是:

A.张三失恋李四在办公室背后议论并指指点点

B.某考场里,小李将作弊行为报告给了监考老师

C.小杨不满女友提出分手,对女友进行辱骂

D.售楼公司出售了客户小孙的电话号码,小孙收到了很多垃圾短信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电话号码属于小孙的私密信息,售楼公司私自出售了小孙的私密信息,致使小孙收到收到了很多垃圾短信,侵扰了小孙的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小孙的隐私权。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张三失恋李四在办公室背后议论并指指点点,李四并没有刺探、侵扰、泄露、公开张三的隐私,只是对此进行评价,没有侵犯张三的隐私权。A项错误。

B项:广义的法的遵守是指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狭义的法的遵守是指守法,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小李以法律为准则,依照法律将作弊行为报告给了监考老师,属于法的遵守。B项错误。

C项:小杨不满女友提出分手,对女友进行辱骂,没有侵犯女友的隐私权。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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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yue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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