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申论频道 >申论热点 > 社会

2020年各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发生活费

来源: 华图教育2020-03-12 14:40

申论热点材料阅读

【热点背景】

  3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稳定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劳动关系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方责任”,形成政策合力,重点解决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和所属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华图工作人员删除。

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预测题及详细解析

【热点聚焦】

       本市用人单位需逐一联系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

  《通知》再次重申国家及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滞留湖北人员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擅自离鄂返京。所在用人单位必须落实“四方责任”要求,摸排目前滞留在湖北未返京人员,逐一联系,重申并严格执行未经允许暂不返京的要求。滞留湖北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做好自身防护并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种情况下需为滞留湖北人员支付正常工资

  在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应充分理解滞留湖北人员,不得在滞留湖北期间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或退回滞留湖北的劳务派遣人员。对于滞留湖北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应当顺延至滞留湖北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允许返京后,由双方协商处理。

  在工资收入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安排滞留湖北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完成工作任务。如果滞留湖北人员能够通过灵活办公方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的,以及因执行工作任务出差滞留在湖北的,用人单位应在滞留期间支付其正常工资。对其他难以提供正常劳动的滞留湖北人员,自2020年3月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不低于本市基本生活费二倍(1540元/月*2=3080元/月)标准,保障滞留湖北人员的日常生活。

  滞留湖北人员所在单位可享每人每月1540元临时性岗位补贴

  自2020年3月起,在本市正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3080元/月标准发放滞留湖北人员生活保障的,可按照在京参保的滞留湖北人员每人每月1540元标准,申请享受临时性岗位补贴。

  自3月16日起,用人单位需在每月月底前提交当月的补贴申请,直到相关规定允许滞留湖北人员返京的当月。用人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法人办事”或“就业超市”-“临时性岗位补贴”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需在线做出相关承诺,并申报单位信息和滞留湖北人员信息。经审核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次月即可领到补贴资金。补贴申请和拨付均无需企业跑腿,全部通过网络线上即可完成。

  用人单位应每半月至少1次确认本单位滞留湖北人员信息,了解状况,做好记录,同时留存滞留湖北人员的返京车次、航班等证明材料,以及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备查。按照“谁申报、谁承诺、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抽查核查,核验用人单位留存的有关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骗取补贴资金将纳入不良信用信息。

  表面上看,这是一项项要求。深层着眼,则是细致的人性化安排,是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工作岗位稳,人心就稳。人心稳定,社会和谐就有坚实基础。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在通过减税降费、金融政策支持等方式,帮企业渡难关。

  企业要明白“共克时艰”的意义。企业对员工“够意思”,后者也会为企业做出更多贡献。这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与员工“同舟共济”。

  在重视疫情防控、着手复产复工的同时,其他地方的管理者也应思考,如何稳定滞留湖北人员的“饭碗”。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民之所望,也是政之所向。

材料来源: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20/0312/c1003-31629216.html

已阅读28% 查看剩余内容
关键词: 2020年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2020年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备考 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