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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招聘乡镇(街道)巡防员148人公告

2017-09-14 09:47:12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上高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上高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招聘乡镇(街道)巡防员148人公告,华图社会工作者考试频道发布:2017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招聘乡镇(街道)巡防员148人,报名时间为9月13日—20日08:00—18:00,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常期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全文内容如下:,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一、工作任务

  为扎实推进“平安上高”建设,面向本县公开招聘148名乡镇(街道)专职治安巡防员(辅警),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维护稳定、应急处突和巡逻防控等工作。招聘职位情况,详见后面附表。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

  (二)自愿从事社会治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出生),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适龄男、女青年;

  (四)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身高168厘米以上(女青年156厘米以上);

  (六)复退军人、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

  (七)各地派出所现有在职巡防员公安工作未满10年的(截止2017年9月30日),一律重新统一参加招聘应试,其中36岁之前已进入巡防员队伍,现已年龄超龄的,可以参加招聘应试。在职巡防员、军队复退军人放宽条件至初中学历、身高166厘米。

  三、岗位待遇:工资23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全县统一保障。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9月13日—20日08:00—18:00,到常期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军人复退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

  (二)资格审查。各地派出所对报考人员的有效证件和《巡防员报名表》上等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对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选资格。

  (三)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应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按不同年龄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应考人员35岁以下的男青年进行三项体能测试:1000米(50分)、立定跳远(25分)和单杠引体向上(25分);女青年4×10往返跑(50分)、立定跳远(25分)和仰卧起坐(25分);35岁以上(含)的在职巡防员进行三项体能测试:100米(50分)、立定跳远(25分)和俯卧撑(25分)。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9月22日08:00—17:30,地点:上高一中。

  2、笔试

  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笔试时间:2017年9月24日09:00—11:30,地点:上高一中。

  3、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和加分分数三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5(女青年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符合比例要求的,此次招聘减少招聘岗位人数。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时间:2017年9月28日08:00—18:00,地点:公安局培训中心(看守所旁)。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按不同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为常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调剂补充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协助。

  (六)公示。由县招聘专职治安巡防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综合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在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再进行聘用。

  (七)试用。按通知要求,被聘用巡防员到各地派出所报到。试用期3个月,工资2000元/月(无绩效工资)。试用期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如不服从管理,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五、优先聘用和加分条件。在公安工作因公致残和见义勇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且在岗的,不参加应试,继续聘用。2017年9月30日之前,现在岗巡防员公安工作连续满10年以上的,不参加应试,继续聘用。对已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并为公安工作做出贡献的现有在岗巡防员,同等条件,并享有优先录用权,并按在公安机关工作满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复退军人、大专文化以上学历者,加5分。两项加分的,合计不超过12分。

  本方案解释权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咨询电话:2529130,监督电话:2529131

  附件:

  1、各乡镇(街道)招聘专职治安巡防员职位表;

  2、上高县招聘乡镇(街道)巡防员报名表。

  上高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高县公安局

  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

  原标题:上高县招聘乡镇(街道)巡防员公告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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