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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媒体评“江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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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当地时间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一年后,江歌血案即将开庭之际,为请求日本法院判决陈世峰死刑,2017年11月12日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及众多中国留学生志愿者,在东京池袋西口公园集会,征求民众署名支援。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钱江晚报:江歌案不了局  先别急着道德审判
 
    事发近一年,青岛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杀害一案,突然重返公众视线。在此案中,杀人嫌凶为江歌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凶案发生时,刘鑫躲在江歌租住公寓内,而江歌就在公寓门口被刺数刀倒地。
 
    在悲剧发生后,江歌母亲一直寻求与刘鑫见面未果,刘鑫及其家人甚至在微信、电话中对江母语出不敬,两家发生严重争执。在凶案发生近300天后,有媒体刻意安排了江歌母亲与刘鑫的第一次会面。近日,相关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加之陈世峰将于近日审判,遂引发一场公共大讨论。
 
    江歌与陈世峰素无恩怨,她的死,刘鑫不能脱离干系。包括江歌母亲在内,都不自觉地把江歌之死的部分责任归咎于刘鑫。还有报道提到,当江歌遭遇行凶时,刘鑫非但没有开门,还把门反锁了。言下之意,如果刘鑫开门,江歌或不至死。这些因素叠加,刘鑫在许多人眼里,成了一个逃避责任、冷漠自私的人。
 
    江歌母亲的丧女之痛,是一种言语无法表达的心灵创伤。但是,许多急于谴责、辱骂刘鑫的人,有没有认真想过:媒体所报道的所有细节都是真实的吗?江歌因刘鑫遇害,刘鑫却拒绝见江歌母亲,甚至恶语相向,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真相吗?
 
    实际上,刘鑫有没有反锁门,乃至于“江歌替刘鑫去死”这些说法,都不是确凿无疑的结论。这要么只是一方面的说法,要么只是一种看似合理的推测,并没有更多证据支撑。也就是说,许多人对这事情的评判,都是建立在尚纠缠不清的事实基础上,不无臆测成分。既然如此,我们在同情江歌母女遭遇的同时,是不是也该谨慎对刘鑫做出论断呢?毕竟,在这桩凶案中,刘鑫也是受害者之一,是一个幸存者,而不是帮凶、从犯。
 
    凶案细节或可还原,人性却难以揣测。对于刘鑫的行为反应及其心理,我们很难得到准确答案。她在凶案现场的表现,以及此后为什么一直不和江歌母亲见面,真正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甚至她自己可能都说不清楚。有自媒体用了一个非常具有煽动性的标题《江歌,你替刘鑫去死的100天,她买了新包包染了新头发》,谴责刘鑫没人性。难道江歌不幸遇害,刘鑫就不能独活,只配每日以泪洗面?谁又知道刘鑫的内心是怎么想的,她这样做又是不是在强颜欢笑?这不是为刘鑫开脱,而是想说,道德谴责有时候是多么容易,又何其不负责任。
 
    这桩凶案的嫌疑人已经落网,正等待法律审判。对于江歌的母亲,没有人能够替她选择宽容与否,无论怎么做,都只能是她自己去选择。至于刘鑫及其家人,我们也不能强押着他们到江家跪地道歉。在这件事情上,应当承认我们其实无能为力。我们既不能替他们的任何一个人作抉择,也不能对尚且缺乏事实支撑的行为及其心理表现下论断,更不能为了抽象正义而进行道德审判,煽动这两个家庭彼此仇恨。
 
    江歌母亲与刘鑫一家的争执,其实是江歌遇害案的衍生悲剧,让杀人凶手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这才是最大的正义。如果江歌母亲认为刘鑫对江歌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或许应该尝试走诉讼的方式。否则,在某些舆论推波助澜下,恐怕无助于消弭怨恨,弥合伤口。 (魏英杰)
 
    新闻晨报:“江歌案”不需要煽风点火
 
    去年,留日女孩刘鑫与男友分手,之后受到对方纠缠,她向好友江歌求助。江歌让她到自己的住处暂避,却不想遭刘鑫前男友杀害。这出不幸的故事在发生后将近三百天之后,因为一系列报道而重新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报道之所以取得那么大的影响力,不仅在于采访到了双方当事人,而且还成功地促成了刘鑫与江歌母亲江秋莲的见面。在有意的情绪引导下,刘鑫毫无意外地被网络上的口水所淹没,加之一些具有巨大影响力的自媒体乐于见到事态的进一步升级,用“混蛋”、“人渣”这样的辞藻继续煽动网络情绪,因为他们知道“顺应民意”将刘鑫踩到万劫不复之地,便是他们阅读量的保证。
 
    在一个浮躁的舆论环境下,当新闻媒体冷静地发掘事实、客观地陈述真相、将立场和判断交给读者自行形成,这样的报道似乎并不讨好。不知是否因为读者正在失去从大量的信息中去做出自己判断的耐心,反正事实上,具有严重倾向性的叙述越来越有市场,许多传播案例可以证明,只要成功地引导了读者的情绪,便是引领了他们的阅读兴趣。这导致在许多事件中,读者的情绪在媒体的引领中反复反转,真相扑朔迷离,所有人在意的只是舆论场上的一波又一波狂欢。
 
    保有对新闻当事人的采访权,是传统媒体赖以不失去公信力的最大倚仗。但与新闻当事人面对面的采访权,绝不是采访者借机介入新闻事件,并以此将新闻报道向有利于传播的方向去引导的便利。但事实上,在媒体促成的这次见面中,读者势必被推上对江秋莲同情的顶点,连带继承了她对刘鑫的怨和恨。同样也相信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这样的情绪下刘鑫的自辩,诸如“日本警方要求她不要见任何人,包括她即便身在江歌葬礼现场马路对面,也没有被获准参加”等等。有评论这样描述这场会面:这次被视频记录的会面,更是赤裸裸呈现了那起凶案的次生灾害是多么惨烈。
 
    我不大了解视频报道的应有手段,但按照传统新闻教育,新闻报道的叙述应该是冷静而克制的,给予双方当事人对等的、充分的表达空间。这些渲染冲突、引导情绪的手段似乎应该出现在戏剧或者电影里。当真正的新闻当事人,而非演员来完成这样的冲突桥段,固然能给读者呈现出更强的表现力,但对新闻当事人的伤害又会有多大?
 
    我并非因为自身对刘鑫怀有同情,也没有为她辩解的意图,只是想,在我那么多年的新闻从业经历中,即使是报道犯罪嫌疑人,甚至是已经定案的罪犯,我都一直试图小心翼翼地避免因为报道对其产生的伤害。因为即使是对于有罪之人,惩罚也不应由媒体来施行。“最小化伤害”的原则是最基本的新闻伦理,而不是事隔将近一年之后,将事件中的某一个当事人亲手钉上耻辱柱。
 
    同样,对于江秋莲来说,她除了需要法律来还她女儿一个公正之外,也需要一定的心理疏导来帮助她从巨大的创痛中走出来。去反复刻画她心中的创痛,这到底是对她有利还是有害?
 
    至于那些墙倒众人推、在措辞上无所不用其极的自媒体,自称自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但你们对善良的江歌没有帮助,对悲恸的江秋莲没有帮助,只是对自己获取这场情绪所形成的红利,很有帮助。
 
    从以往的新闻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名优秀记者的责任与作为。比如在聂树斌案中,有数位记者曾为聂树斌案反复奔走呼吁。但他们所做的,是用他们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呼吁对案件的重新调查,而不是号召网民把当年参与案件的人员统统用唾沫淹死——关于后者,倒是聂案尘埃落定之后,许多跟风的自媒体的所作所为。
 
    多说无益,江歌案一个月后会在东京庭审。如果真的对逝者有悲悯,对生者有勉励,希望开庭当日,能够还原出尽可能的真相,给各方应有的交代吧。 (子不语)
 
    中国青年网:江歌案里的民愤没那么“低端”
 
    这世间的法律若能包办所有问题,岂非一个司法所就天下无忧?
 
    一年前,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杀的新闻曾经引发关注。事发后,凶手(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被日本警方抓捕,刘鑫迟迟没有面对媒体及江歌的母亲。时隔294天,借王志安主持的《局面》节目,双方坦诚相见:一边是江歌母亲对刘鑫的诘问与指责,一边则是刘鑫的痛哭与辩解。人性这道题,似乎再次成为“夫妻反目、好友拉黑”的槽点。
 
    但凡为人父母者,看到江母那种绝望与崩溃,是隔着屏幕都能感同身受的恨与怨。那种切肤之痛,那种决然之悲,是母性、亦是人性的纲常。当很多人并不喜欢她在见面时审讯嫌犯一样咄咄逼人又有罪推定的语气——只想到这样一个失独的离异妈妈,再理性的法条或许也会变得柔软。
 
    坦白说,一个法治社会所秉持的基本理性,就是事实逻辑。因此,我们大概需要旗帜鲜明反对两点。
 
    第一,蹭“人性”流量而贩卖丛林法则。微信公号上有篇文章,标题就一针见血,叫做《正义没赢,人性没赢,咪蒙赢了》。是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里的“同态复仇”,也不过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刘鑫何罪?或者说,刘鑫莫非比凶手还要大恶不赦?换个更直白的问法:你究竟要拿刘鑫怎样才快活?
 
    第二,我们为江母鼓呼的是正义而不是私力救济。身为当事人,其情可怜、其行可悯,但江歌母亲与刘鑫之间的恩怨,眼下仍停留在道义之争层面,情理或许可以越辩越明,但是,即便弱势如江母,恐怕亦没有对刘鑫的审判权。还有一点须注意:容得下刘鑫的解释,道义谴责才有底气和力量。比如刘鑫申辩,日本警方要求她不要见任何人,包括她即便身在江歌葬礼现场马路对面,也没有被获准参加。凡此种种,真相如何,不难验证。
 
    说完这些前提性的共识,该说说当下沸反盈天的“民怨”了。
 
    这些年,理性之风渐盛,法治更得人心。因此,往往听到一边倒的民意与民声,各种“冲动”的帽子和“情绪”的棒子就呼啸而至。这也不奇怪,舆论亦有羊群效应,碎片化传播最容易以讹传讹、人云亦云。何况,在这个自媒体煽风点火的年代,泪点、痛点、爆发点,其实都是待价而沽KPI。因此,廉价的鼓动与可疑的声讨,总是叫人警觉。
 
    不过,江歌案里的民愤,恐怕未必如一些人的先入之见般“低端”。一方面,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本就边界有别。刘鑫在法律上或许是清白的,但在道德范畴未必是零瑕疵的。且不论江歌之死与刘鑫究竟有怎样的因果关系,中国自古便有“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的价值古训。无论基于怎样的常理常情,刘鑫都当克制权利与情感,悯恤江歌母亲的遭逢。这不是所谓报恩,而是公序良俗的底线。遗憾的是,各种哈皮自拍,各种消失不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完美实现了对江歌母亲的二次伤害。这也是双方见面刘鑫气势见短的根源之一吧。
 
    另一方面,再是多元的社会,也当有初心如一的价值坚守。人性善恶,烧脑千古。王阳明《传习录》里有段话:“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心学固然属于唯心主义范畴,但,知善恶、辨善恶,是自古而然的秩序之本,是公共治理之外的人类明规则。这就像我们对频发的虐童案会愤怒、对明星出轨事件会慨然、对保姆纵火案会声讨一样,如果我们的舆论只会一条声对刘鑫说——“赶紧起诉江歌妈妈侵犯你人身权益”——这样的社会、这样的时代,才叫人齿冷又心寒。
 
    刘鑫的委屈,在道义层面,或是她行为需支付的必然代价。我们为江歌而扼腕,为江母而悲伤,为刘鑫而无奈,却千万不要忘记——12月11号,陈世峰杀害江歌案将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庭审时间是五天;而12月20号前后,本案将一审宣判。
 
    谴责并严惩杀人凶犯,可能远比揪住刘鑫的道义责任更要紧。(邓海建)
 
    环球网:“江歌案”变“刘鑫案”,她该不该变成全网公敌?
 
    江歌案在中国互联网上刷屏。这一次公众不是讨论案件本身,而是对江歌的室友刘鑫口诛笔伐。
 
    互联网上还原的情节大致是,杀江歌的嫌犯陈世峰是刘鑫的前男友,刘鑫在与陈分手后,遭到后者纠缠,刘鑫搬到好友江歌的房子里同住。陈最后来行凶时,江歌在门外挡住了陈,被陈捅了10刀,而刘鑫在房间里反锁了门。
 
    互联网质问刘鑫当时为何不开门对江歌施救,但更愤怒于她之后拒见江歌母亲,不仅不配合江歌母亲为女儿伸张正义,而且对江歌母亲翻脸,切断了与她的任何联系。
 
    互联网的道德声讨难免会在细节上产生一些选择性,但事实的大轮廓看来就是这个样子。舆论场对刘鑫事中和事后的种种表现进行了疾风暴雨般的质问和谴责,这种谴责带给刘鑫名誉的污损注定将对她日后的生活产生困扰。
 
    我们无从而知刘鑫与此事无关的日常表现及道德面貌,但是她在这件事情上的所作所为的确有违道德,对不幸的江歌母亲造成了二次伤害。江歌看来对她是有恩的,知恩图报处在人世间道德的核心线上,而不以怨报德则是底线。互联网深信,刘鑫破了这一底线。
 
    刘鑫的做法显然没有违反法律,她不能为江歌的死承担责任,在法律和道德上都如此。问题在于,她是否必须去安慰江歌的母亲,当她和父母在微信上拉黑江歌母亲,并且可能在电话里与她吵嘴,说了不敬之语的时候,这个家庭是否已经处在道德上“十恶不赦”的位置?
 
    应当说,生活中不讲道德、做事“坏良心”的现象并非很罕见,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当下实际道德水平并不很理想。一个人无论做错了什么事,只要他没违法,从道理上说,他所承受的惩罚就不该超过法律对罪犯的惩戒。
 
    然而互联网把全国变成“同一个社区”,这个社区疾恶如仇,爱憎分明,而且还有一些理想主义。刘鑫的案例符合“坏典型”的几乎全部条件:她被女室友挺身而出搭救,她对女室友的“为她而死”却不肯做举手之劳的报答,拒绝配合维护恩人的名誉,也拒绝安慰她的母亲。没有人商量好,但是所有的正义感都冲着她倾泻而出。
 
    这大概是互联网第一次对一个有过错但没有违法的女生做全网规模的集体声讨。这或许可以看成是互联网在拿刘鑫为制裁不合格的人性祭旗。
 
    互联网在敲这样的警钟:谁都不能蔑视道德。法律规定了行为的最低标准,道德则划出了人性的最低限度。突破前一个底线,法律管你。突破后一个底线,过去有更多开溜的机会,但互联网时代的举报箱无处不在,说不定什么时候,道德的讨伐就会从天而降。
 
    互联网的道德讨伐不会像现实法庭那样度量轻重,互联网上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尺,用来计算刘鑫一家人现在付出的代价是否是最恰当的。互联网的法则是最原始的“杀一儆百”,总会有人撞到枪口上的。
 
    这两天舆论场对刘鑫的惩罚毫无疑问举起的是道义旗帜,无论这是“网络暴力”,或者是正义的集体呐喊,它所展现的就是今天中国互联网的真实面貌。有人提出,对刘鑫的声讨也需在法律规范之内进行,这种声音的发出也是有益的。总之,我们所有人都生活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必须接受它的规则,不仅守法,也对道德底线抱以更多敬畏之心。(单仁平)
 
    四川在线:江歌案:人性的缺失该怎么惩罚?
 
    2016年11月3日,中国女孩江歌在日本被砍杀,警方调查发现,凶手为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中国人陈世峰。此案已经过去一年,但是在网上所引发的波澜一直没有停息。
 
    江歌案,恐怕是在网络上引起最大争议的一个案件,也一直未曾远离人们的视野。最近,江歌母亲和江歌生前好友刘鑫的会面,再度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在好闺蜜因为自己而被前男友杀害之后,并没有主动和闺蜜母亲取得联系,并且对闺蜜母亲请求见面的时候,还不惜恶言相信。在事发当场,如果没有开门给好闺蜜躲避这次危机,算是人性的弱点。很难想象,在闺蜜因为自己而死之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能照常逛街、发自拍。可以看见,好闺蜜因为自己而死,当事人刘鑫没有丝毫的难过。也正因为如此,才引起了网友的不满。
 
    在江母多次要求见面未果之后,不得已在网上发出刘鑫的私人信息,才逼迫刘鑫答应了这场时间跨度将近有一年的见面。人性之恶,难免会让人感受到一种悲哀。尤其是刘鑫的母亲,为了维护自己的女儿,竟然对江母说了你女儿命薄之类的话,更是一种案件之外的伤害。
 
    人应该有起码向善的态度,也应该有起码的是非观。在这次事件之后,刘鑫之所以会成为众矢之的,就是因为她不曾顾虑过为自己而死闺蜜母亲的感受,不曾为闺蜜站出来说过一句话。甚至,还多次要挟江母不要继续找她,否则不再出庭。不知道,一个人何至于冷血如此,竟然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就连网友也说到,看到江母情绪崩溃失声痛哭的时候,自己心里的难受,恐怕都要比当事人刘鑫要真切。
 
    的确,我们反对网络暴力,这是一把伤人无形的利剑。可是,若不是此次事件成为网友高度关注的事件,刘鑫和江母的会面,不知道会不会出现。正如荀子所说,人性本恶,刘鑫的所作所为,虽然没有犯下法律上的错误,却在道德上,为自己留下了一辈子的污点。
 
    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刘母多次为了维护刘鑫的利益,不惜践踏江母仅有的一点自尊,丝毫没有想到江歌是为了保护刘鑫而死的事实。恐怕,这样的家庭教育环境之下,刘鑫的所作所为也就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这个案件,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在法律不能惩罚的情况之下,人性的缺失,究竟应该怎么弥补?看着刘鑫的行为,再看看江母数次的情绪失控,不难感受到,所有网友的愤怒,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刘颂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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