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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热点:“糊涂的痔疮手术”暴漏医院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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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带妻子在沈阳某医院做剖腹产手术,等待过程中,手术室一位医护人员开门示意他进去,之后又让他脱裤子。小王问:“怎么还脱裤子?”医护人员回答:“让你脱就脱吧。”直到下了手术台,小王才意识到自己被做了痔疮手术。医院认为双方都有责,既然不是你为什么不吭一声!(8月11日《华商晨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华商报戴先任:有人觉得王先生太过“愚钝”,怎么医生叫去做手术就任由摆布?明明是等妻子生产,医生把自己叫到手术室脱裤子、打麻药,这肯定与妻子生产没任何关系,很多人都会对此质疑。据了解,王先生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他被莫名其妙做痔疮手术,与他不善沟通的性格有关。不过此次事件中,医院的责任显然更大,医院在手术前应按照规范核实患者身份,从报道中来看,医生并没对王先生的身份进行确认,在让王先生脱掉裤子时,王先生还问过一句“脱裤子干嘛”,但医护人员却回答,“让你脱就脱吧”。就算是去做一般的检查,医生起码也应该喊名字对号,确认面前的人就是患者本人,何况还是做手术,医院应该有一套完整的手术管理程序。而且王先生也并没在术前通知书上签字。这一荒诞的事件,更像是一起应由医院担责的医疗事故。值得指摘的不是受害者王先生“太傻”,而是医院的不敬业、不专业。不管是手术,还是给患者做检查、开药,都关系患者的生命健康,丝毫马虎不得,需要医护人员以严谨而认真的专业精神去对待工作对待患者,否则,这样的医院才“太傻”。

@人民网蒋萌:王先生固然有点“呆”,但某些人在医生面前会不自觉地敬畏与犯怵也是事实。同时,某些医护人员常表现得颐指气使,尤其是在挂号与叫号时,患者与家属反应稍慢,某些医护人员就不耐烦,态度差、懒得多说话。心理与“气势”上的强与弱,造成一些医患沟通中存在盲点。盲点并不都会导致事故,若医生严格按照医疗流程施治,且治疗与手术成功,患者与家属不会纠缠于细节。但凡事都有万一,一旦医护人员在自负与疏忽下,没有严格按照医疗流程行事,患者与家属又处于发懵性顺从中,就可能出岔子,甚至发生医疗事故。据报道,医生在术前没有对王先生“验明正身”,还不耐烦地对王先生说“让你脱就脱吧”,医院方面无论如何难辞其咎。幸亏,这只是个痔疮手术,倘若“做错”一台危重手术,医院还能“洒脱”吗?这真叫人后怕。至于王先生,也有一定责任。都是当爹的人了,今后要对另一个小生命与妻子负责,不能再稀里糊涂,性格内向也不能连话都说不清。这事最终估计就是医院赔钱,但医院方面不能止于赔钱,自持甚高的医护人员必须反思低级的错误。

@京华时报欧阳晨雨:首先,院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依照《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如涉事医院所说,院方已走完了所有手术流程,包括术前检查和术前患者签字,一个关键问题是,当事人在签字前挂号了吗?主治医生和他有接触吗?院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手术室前完成了全部诊疗流程,如此速度,他能对自己的病情和手术的必要性,有足够的了解和判断吗?或许,在医院方面看来,当事人被拉上手术台的过程,表现有点不合情理--“医生给你做手术时你倒是问一声啊……”院方甚至拿ATM机来比喻,认为当事人属于“不当得利”,所以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然而,被院方忽视的是,自己与当事人之间,并非“平等”的主体,医院是更强势的一方。从心理上看,当事人基于对医院的信任,无条件服从院方作出的安排,乃至被推上手术台,等到下了手术台才醒悟,也并非绝无可能。就本质而言,当事人被动接受手术,与ATM机上“违法得利”,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审视手术流程,也暴露出医院在管理方面存在较严重的问题。术前签字是一个必经环节,这不仅是一个患者或亲属写字的过程,也是院方审验被手术者身份的过程。这个程序必须一丝不苟,否则将关系手术成败、患者生死。试想,如果不是这样轻微的痔疮手术,而是一台更大手术,涉及输血、移植器官等环节,一旦搞错了,岂不人命关天?

就此事来说,这台离奇手术给当事人造成了负面影响,不能轻易就让院方抵消或推卸了责任。眼下,当事人还在沈阳浑南新区的一家医院就诊,被侵权涉及的费用,包括再次手术费、住院费、误工费、生活费,以及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等等,注定不菲。据报道,院方曾提出赔偿5000元的和解意见,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还会进入诉讼程序。而就部分医务人员而言,还可能因此事面临有关部门的警告,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医院是救死扶伤之地。正因为关系民众的生命健康,才需要依法管理、严格程序,尽可能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对于当事医院而言,应得到足够的教训,别让类似离奇手术再次上演。

@北京青年报前度郎:做一个手术,从基本程序上讲,都是十分严肃和严谨的事情。依照《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同时在手术之前还要完成必要的前置程序,包括术前检查和术前患者签字。进入手术室之后,还要核对患者基本信息,以免把手术对象弄错。否则,在人数众多的门诊手术病人前,“阴差阳错”的失误就几乎难以避免。

其实弄错对象甚至搞错手术部位的案例,在之前已多次发生,比如几年前,河北枣强县医院错做5岁男童手术,原本只是做个包皮手术,结果却被做了疝气手术,然后再接着做了包皮手术。事情发生后,医院曾向家属否认做过疝气手术,之后在事实面前承认做错手术,又称手术对孩子没影响。2013年,南充市南部县的53岁林清影(化名)因为头部遭受外伤,被送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治疗,手术医生误将左侧钻孔引流术做成了右侧,致9级伤残。当然,这些“失误”案例的最终结果,都以医院的赔偿而终。

人难免会犯错,在医疗领域同样不可避免,比如误诊率就是一个国际性难题,至今都无法完全根除。不过,误诊率固然不能根除却可以预防和减少,诸如像搞错对象和搞错部位的初级错误,就不能用“都有责任”作为借口来推脱。患者可以稀里糊涂,肩负救死扶伤的医生却必须随时保持高度清醒,并把患者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失误的发生,从而避免让患者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显而易见的是,严格而规范的医疗程序如果得到了执行,那么诸如“不知情被做痔疮手术”的错误就不会发生。囿于技术局限而导致的失误,还情有可原,毕竟这不是人力所能解决,但是,因责任心而带来的失误,这就让人无法原谅。毕竟这样的错误可能会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东南网冯海宁:一个糊涂先生遇到了糊涂医护人员,这看似一个笑话,但着实让人笑不出来。如果王先生在进手术室、上手术台前都问清楚,就不至于稀里糊涂地被做手术。当然,主要责任不在王先生,而在涉事的沈阳浑南医院。众所周知,任何手术都有严格的术前操作流程,包括术前患者家属要签字,患者要戴识别腕带,手术前要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等。如果严格按照这样的流程操作,王先生绝不会被做手术,这个真实的笑话也不会发生。

而出现这样的差错,固然有医护人员粗心的原因,恐怕更与医院日常管理不规范、考核监督不到位有关。如果不堵住制度的漏洞,不加大监管力度,医院或还会出现其他手术事故。王先生这次被做的是个小手术,若是大手术,无疑将造成更大伤害,对医院来说可就不再是赔点钱能够了事的了。更加荒唐的是,院方认为双方都有责任。理由是,王先生为什么不问一声。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建议王先生走司法程序按医疗事故处理此事。

笔者以为,这个真实的笑话应该讲给医疗行业更多的从业者听,使之以此为戒。另外一个真实的故事也值得听一听,最近北京协和医院的一位麻醉师在术前为聋哑患者手绘了手术流程,缓解了患者的紧张情绪,保障了手术顺利进行。同样是做手术,两相对比,差别怎么这么大呢?

华图解析:虽被被稀里糊涂的做了痔疮手术,但一个关键问题,当事人在签字前挂号了吗?主治医生和他有接触吗?依照《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同时在手术之前还要完成必要的前置程序,包括术前检查和术前患者签字。

众所周知,术前签字是一个必经环节,这个程序必须一丝不苟,否则将严重影响患者生命健康,然而,事实证明,这些本该一丝不苟的环节却屡屡发生错误,显然,这和医生的责任心存在一定的关系。医生肩负着救死扶伤的责任,就应该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样才能对得起“白衣天使”这一称呼。

当下医患关系紧张,医生得不到公众的信任,根本上讲还是医德下滑之后,出现了太多的“离奇手术”,从而透支了公众信任,把其由合作者推向了对立的一面。要让医院及其从业者,真正恪守医疗规范和程序要求,还得加大惩戒力度让其对后果心存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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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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