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云南《行测》真题

29:单选题、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解释权属于(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最高人民检察院

D 中央军事委员会

【答案】B

【解析】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立法)解释,即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律的原意、目的所进行的说明,对现行有关法律的规范、原则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所作的阐明和规定。所以选B

30:单选题、

甲的一件古董卖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3天交货,并收定金1万元,乙听说此事后,哄甲8岁儿子将古董从家中取出交给他。现对该古董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所有权仍属于甲

B 乙已取得古董的占有,可认为甲已履行合同,所有权归乙

C 甲又卖给丙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属于乙

D 因对丙的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期限较早,故应属于丙

【答案】A

【解析】动产所有权转移应该是合同加交付,在这里合同是有了,但却没有交付。交付是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甲本人或其代理人履行,甲8岁的儿子将古董从家中取出交给乙不成立交付行为,所以所有权尚未转移。甲又卖给乙的行为有效,但可能造成甲对乙的违约,且由于尚未交付,所有权还是属于甲。由于债权的平等性,所以不存在约定交货期较早就有优先权的问题。且没有交付给丙,丙也没有所有权。所以选A

31:单选题、

以下各项中,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是(    )。

A 入账的折扣行为

B 给中间人佣金

C 将商品打折卖给对方但不入账

D 低于成本价打折

【答案】C

【解析】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商业贿赂的形式有: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五是以其他形式给付或收受行为(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B项未指出是否入账,不能判断是否为商业贿赂。所以本题选C

【拓展】其一,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其二,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其三,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其四,商业贿赂是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排斥正当竞争,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经济道德准则,为我国法律所禁止

32:单选题、

司某为某国有商场经理。一天,司去商场仓库找保管员卢某,见仓库门未锁卢某不在,顺手取走三台笔记本电脑,后将两台送给朋友,一台留给自己儿子用。卢某因此被开除。司某的行为构成(    )。

A 贪污罪

B 职务侵占罪

C 盗窃罪

D 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注意,司某拿走电脑的行为与其职务无关,不能定为职务侵占罪。因此选C

【拓展】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结果。在行为人的欺骗之下,财物所有者自己将财物“自愿”交给不法行为人的,属于诈骗。如果是行为人在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财物所有者、保管者的意愿,秘密将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下,则是盗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