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江苏拟立法禁止子女“啃老” 买房求援父母不算


  已经成年,却还成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近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其中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支持


  老人权益被高扬


  对于“啃老”这种“家务事”,而今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规定,这虽缘于现实的迫切需要,更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呵护与关怀,彰显了国家立法的进步与成熟。毕竟,法律规定能够弥补道德约束的非强制性和随意性,能够达到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事实上,随着“三口之家”的时代到来,“啃老族”将唱主角。不是他们没有劳动能力,不是他们不会劳动,而是怕苦怕累,眼高手低、好高骛远,既想追求“高质量生活”又想不劳而获。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可见,“啃老族”已经给老年父母带来了沉重负担。


  其实,随着我国“人口红利”向“人口负债”阶段的转换,除了那些把孩子当“小皇帝”、“小公主”的父母也应该转换思想,帮助孩子摆脱依赖思想,把孩子推向社会以外,政府部门也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在社会上营造孩子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闯天下的氛围,鼓励孩子勇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而今,江苏省从法律上向此迈进,逼迫孩子不再“啃老”,虽只一小步,也许微不足道,但其作用甚大。每一句法律就是一份力量,这种力量如破土的小苗,在每一个人的心中萌发,随着年月的积累,必然会开花结果。


  解释


  更像是善意提醒


  知识渊博的法学界人士条分缕析“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难界定”,饱受被“啃”之苦的父母振臂高呼“法律终于为我做主了”,不断扩编的“啃老族”义愤填膺“不啃老让喝西北风去”,万千子女则心里敲起了小鼓“一不留神就犯法了”,还有“清官难断家务事”、“公权越位”的法理纠结,运用到具体实践之中难免形同虚设的尴尬等,网络上一片争议。


  毫无疑问“啃老”是件不光彩的事,“长大不成人”是家庭及社会面临的共同尴尬。只不过,我倒真觉得,将禁止“啃老”入法没什么不妥当,更犯不着人人较劲。因为一则,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每个人都有基本的悯恤情怀,关心残疾,抚养孤儿,都很正常,而为人父母者,面对血脉相通、亲情相连的子女的愁眉苦脸、窘迫难当,尤其是毫无“谋生能力”时,让其无动于衷,似乎很难。显然,这种基于血缘、亲情基础上怒放的人性之光不是“一纸法令”就能遮蔽的。只要父母给得愿意、给得开心,法律是管不着的。


  二则,赖在父母怀里不肯“断奶”的子女大都有情非得已的苦衷,比如买不起房子、找不到工作、生活无着落等,而且阶段性较强,比如刚毕业、刚工作、刚成家时等。投靠父母是无可奈何、无能为力、勉为其难的事儿,自尊心、自强感,让他们一旦有能力就会自然而然离开“安乐窝”。那种赋闲在家、心安理得、坐享其成,对父母“一啃再啃”啃起来就“绵绵无绝期”的主儿,毕竟是少数。


  说到底,父母子女之间“一个愿啃一个愿挨”是我国家庭文化的常态,也是各自生活的常态。因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但凡有一点办法,子女们也不愿意失去自我,“坐吃山空”;只要有半点转圜的余地,父母也不愿意和子女“对簿公堂”,把个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弄成剑拔弩张的“敌我关系”。这样的法律条文出台,对大多数家庭和子女来讲,都不会构成任何威胁或负面影响。只会惩戒少之又少、总在堂而皇之“啃老”的不孝子女。

(责任编辑:huatu)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