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
(一)国家公务员的通用能力
1.政治鉴别能力
——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非分明;
——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科学判断形势;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行政能力
——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
一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
——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
——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
3.公共服务能力
——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诚实为民.守信立政;
——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有较强的行政成本意识,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注重提高工作效率;
——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正确建议,勇于接受群众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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