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村工作知识是大学生村官/村干部考试重要考点之一,本篇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试题及参考答案,具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基本常识、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举、另行选举、重新选举、辞职、罢免、终止职务及补选四部分内容。
36、选民证如何印制、发放?
选民证的印制一般由区县或乡镇统一制式,选民证上一般标题要印制“××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证”;内容包括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投票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发证日期。落款为“××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盖章)”。村民选举委员会没有印章的,可用村民委员会印章代替。
发放选民证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并办理选民证领取手续。选举时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三、村民委员会选举
37、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谁组织实施?选举时间如何确定?
省《选举办法》第五条规定: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同级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规定。
38、预选程序有哪些?
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预选程序为:
(1)清点人数,宣布开会;(2)宣读预选方案;(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等工作人员;(4)讲解选票;(5)、填写选票、投票;(6)报告数、销毁剩余选票;(7)清点、检验选票,公布选票数;(8)公开唱票、计票;(9)当场公布候选人名单。
42、候选人不愿当候选人如何解决?
如被选出的候选人本人不愿成为正式候选人,应当尊重本人意愿,由本人写出书面声明,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说明情况,将其从候选人名单中撤出,按预选提名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进行递补,并张榜公布。
更多请关注 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 教师考试 选调生 村官 课程 图书教材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