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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概念的内涵
概念的内涵反映和揭示概念的本质属性,对概念具有定义性,是概念本质属性的定义域。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
概念用语词表达。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往往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内涵当然也就不同。分析如下语句和推理:
中国人勤劳、勇敢、善良、智慧,恶棍汉奸是中国人;
所以:恶棍汉奸勤劳、勇敢、善良、智慧。
这个推理,除非故意,否则没人接受。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合乎逻辑的推理,问题出在哪里呢?
语句中前后两个“中国人”的含义是不同的。前一个是集合概念,“勤劳、勇敢、善良、智慧”是集合概念的整体属性,是对整体的概括和断定。这个整体属性不被其中的某个个体所拥有。后一个是非集合概念,不具备整体属性,而只具备个体属性。再看如下推理:
中国人都有大脑,恶棍汉奸是中国人。所以恶棍汉奸有大脑。
这个推理前后两个“中国人”都是非集合概念。前者是指“中国人”中的每个人都有大脑。可见,上下两例中的“中国人”概念的内涵截然不同。偷换概念就是偷换内涵。
二、概念的外延
概念的外延,是概念所反映的具有专有本质属性的事物范围。一个概念所包括的所有对象的范围,可以看做是一个“类”。本质属性相同的所有对象构成的类,是该概念的外延,可看做是概念取值的范围——值域。如“汽车”这个概念的外延,包括任一具有“汽车”本质属性的不同个体,构成“汽车”这个对象类。“轿车”“吉普”等是汽车的子类,“京B—1234桑塔纳汽车”是“汽车”这个类中的分子,称做个体分子。个体分子是概念外延的最小分子,它的外延相对最小,只包括自身。
一般来说(臆造的空概念除外),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只有在具体语言环境中,才能确定一个概念的内涵,并且该概念的外延也随之被确定。比如:“汽车是四轮以上,可在公路上高速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在这个语言环境中,“汽车”的内涵具有四轮以上、高速、交通运输工具的属性,外延的范围也唯一地被确定了。如果在观看汽车大赛中说“观看汽车大赛真刺激”,则其中的“汽车”另具内涵和外延,两个“汽车”概念不同。
三、概念的周延性
在既定语言环境中,若概念的语义所指包括了概念的全部外延,该概念的外延就是周延的。如:(1)“牛”是动物。(2)“马”不是“牛”。在这个语言环境中,两个“牛”和一个“马”的外延都是周延的,即断定了概念所指的全部。
一般来说,表达判断的全称概念是周延的。如:
“所有公民”都享有人权。
张林读完了鲁迅的“全部文集”。
其中的“公民”和“文集”都是全称,外延周延。
此外,表达否定判断的谓项是周延的。如:
老虎不是马。
其中作为谓项的“马”断定了“马”的所有外延而周延。而“老虎”虽然没有出现量词,但根据语义可断定是省略了“所有”这个全称量词,所以“老虎”的外延也是周延的。
若语义所指仅断定概念的一部分外延,那么该概念的外延就是不周延的。如:
有些牛是雄性的。
牧童骑牛。
其中的“牛、牧童、雄性的”是不周延的,即仅仅断定了概念所指的一部分。
在具体语境中,一般一个表达肯定判断的谓项是不周延的。如“所有白马是马”“有些战士骑马”,两个判断的谓项都是“马”,都只断定了是“所有马”中的一部分,在这里“马”的外延是不周延的。
四、运用概念的逻辑错误
严格地说,一个概念一旦用语词表达,也就是将概念置放于具体语境中,那么,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就唯一地被确定了。但是,在自然语言中,往往由于不恰当的简化、省略、约定俗成或语法错误等多种原因,致使概念的表达产生歧义,甚至出现谬误,这是普通逻辑从科学角度关注的要点之一。
在运用概念的过程中出现的逻辑错误主要有三种:
1.歧义概念。是指在具体语言环境中,因概念所反映的内涵和外延模糊不清而产生歧义。如:
1898年,中国清政府和德国签署了《胶澳租界条约》,《条约》中明文约定德国可以获得“山东胶—济铁路的修筑权和铁路沿线30里内的矿产开采权……”。
其中“铁路沿线30里内”的概念模糊不清,所以出现歧义。清政府的解释是“铁路沿线的两侧总共30里”,德国的解释是“铁路沿线的每一侧各30里,总共60里”。此外,30里是“英里”还是“华里”也有不同的理解。(1英里=3.2187华里)
2.混淆概念。是由于“不知”导致对概念的错误理解和不恰当运用。如:
有人把领导工作描述为:喝茶水,看日报,指手画脚作“报告”。
报告,是下级向上级或责任人向监督机构履行的述职行为,是必要的工作职责之一。把作报告理解为风光、享受、施展权力,就是混淆了概念。
有人把“批判性思维”中的“批判”理解为“抨击”甚至“打倒”,歪曲了“理性判断思维”的本意。再如:
北京人:“北京的长城景点是一天游览不完的。”
某外地人:“八达岭是北京的长城景点啊,一天完全可以游览完。”
这个外地人对“北京长城景点”的概念由于“不知”而与“八达岭”混淆了。
3.偷换概念。是把本质属性不同的概念故意当做“同一”概念来理解和运用的逻辑错误。如:
中国人是不可战胜的,我是中国人,所以我是不可战胜的。
“中国人”这个概念在这儿被偷换了。第一个“中国人”,是指中国人的整体所具有的属性,是集合概念;第二个“中国人”,则指某一个个体,不具备整体属性,两者不可以互换。
在论述中,偷换概念的现象经常发生,直接导致论题转移。如:
“人都有隐私权,所以我隐瞒罪行。”
这里把“隐私权”这个概念直接替换为“隐瞒罪行”,试图证明“隐瞒罪行”是合法的,这个论证的错误是通过偷换概念把“人都有隐私权”这个论题转移到“隐瞒罪行”上来了。
一般地说,出现上述混淆、偷换概念的现象,是使这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变化,而这个变化是潜移默化的,在不计较感情色彩的情况下,可统称做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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