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申报要求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为做好本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就计划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的范围


  根据云纪发〔2008〕11号文件,要在2011年前逐步消化因核销机关混用事业编制而造成的超编人员。超编人员未消化完毕且单位无空缺编制的,不得申报。在编制限额和增人计划限额内,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和已完成人员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可以申报2011年的招录计划。


  二、申报时间


  招录计划申报的时间定为2011年2月15日至2月28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将于3月1日至3月4日审核汇总全省招录计划。


  三、申报内容


  计划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编制数、实有人数、计划录用数、招录岗位、岗位要求等内容(见附件)。各单位在编报招录计划时,应当对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详细描述。2011年,招录计划中的岗位代码由省公务员局统一编排,各地各部门无需再编排岗位代码。


  (一)招录单位全称


  计划申报单位的名称,同一单位申报的计划中,该信息项的填写必须一致。


  (二)单位性质


  为方便数据的汇总与分发,单位性质分为:党群口机关、政府口机关、党群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政府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


  (三)单位级别


  计划申报单位所属党委、政府的级别。


  (四)招录岗位名称


  为招录岗位起的名称,如文秘岗位,计算机岗位等。


  (五)岗位工作简介


  描述招录岗位的工作职责。


  (六)招录人数


  考虑到面试时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不宜过长且必须由同一考官小组完成面试的实际,每个岗位的招录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0人,超过10人的岗位需将面试方案上报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审批。


  (七)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报考人员身份可设置为:2011年毕业生、2009年以来未就业的毕业生、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非公务员或5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的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近三年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及省里有关规定,2011年我省招录计划中,县及县以下单位必须有15%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近三年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有条件的州市及以上单位也可拿出部分岗位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驻州市或县区的省级直管部门参照州市或县级单位相关政策执行,监狱、劳教系统所辖的监狱和劳教所,按县级单位的比例和要求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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