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一、2008年的公务员考试在什么时候举行笔试?笔试科目是什么?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08年8月30日、31日。本次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这两门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录用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安全、司法、森林公安)的岗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除以上三门笔试科目外,各地自行加试的笔试科目无效。
    二、何时可以报名?报名方式如何?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交费也要求进行网上交费,具体规则及要求请查阅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cn)的相关通知。
    网络报名的时间定为2008年6月17日至27日。
    网络报名网站为: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cn四个网站中任意一个。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录云南考试网—准备一张160像素(高)×130(宽)像素的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素色背景)—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注意:每天16:00以前的报名数据于当天24:00以前返回审核结果,16:00-24:00的报名数据可能需迟至次日24:00以前才能返回审核结果。为减轻服务器压力,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数据后不必时时刷新页面,稍待一段时间再查询审核结果。
    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自行维护,省人事厅原则上不更动考生的任何报名信息,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时注意校核。
    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中旬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具有毕业证方可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8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08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05-2008年内任何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五、资格审查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各单位招考计划中“毕业年限或参加工作年限”指的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年数,在此之前毕业的,每1年度计算1年(如2007年毕业的,算1年;2006年毕业的,算2年;以此类推)。该栏填“0”则专指招收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基层工作经历,对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为: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工作、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8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08年6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才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英语四、六级合格或有证书,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四、六级考试改革后总成绩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务员招考时算为合格。
    为使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更具操作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发布了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以匹配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需求的专业。具体专业目录可至云南考试网下载。
    部分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性由具体审核部门根据岗位需求与报考者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予以界定。报考者若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可视为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这部份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在个人简历一栏填明与岗位所需专业有关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详细情况)。

    六、什么叫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什么叫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哪些证明是未就业证明?
    答::1、(1)普通高校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学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高校毕业生”。
    (3)通过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4)8月份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其毕业证或学位证在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可视为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2008年6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2、目前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 (结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结业)证书。 以上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 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 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 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 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 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 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此外中心还提供 1991年以来的学历证书认证服务,经认证的学历证书可在中心注册的网上查询。 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写实性结业证书”和不 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证书。
    3、部分岗位要求提供“未就业证明”,未就业证明包括: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劳动部门开具的“失业证”。若自己无法判断是否就业,请在网络报名时的“个人简介”栏真实填写相应情况,由审核单位进行评判。专业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由审核单位根据岗位实际及报考者所学专业的相似程度,自行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七、今年有笔试加分人员吗?
    答:有。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报名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报考人民警察的岗位时,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的优惠,报名时需提供有关部门认定并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所有拟加分人员在通过网络报名后,需将申请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仪扫描后形成电子照片,并从www.ynrs.gov.cn的“公务员招考”栏目中下载《笔试加分人员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于2008年6月30日以前用E-MAIL将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及笔试加分人员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nsrstgwyc@sina.com中。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后将于笔试前在网络上公示加分人员名单。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八、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有指定材料吗?有指定的考前培训班吗?
    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公安基础知识及法检岗位的教材由公安部门和法检两院制订,具体情况请详阅公告。
    各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前培训。

    九、本次考试有笔试储备人员库吗?
    答:2008年云南省各级公务员考试不设储备人员库。

    十、面试如何进行?面试有最低控制分数线吗?
    由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的组织。我省2008年各州市均实行统一时间及地点的面试。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面试的具体实施细则待笔试后另行通知。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08年全省统一划定6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6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十一、法检系统有面试吗?
    法检系统的面试包含在综合测试里,具体如何实施请详询法检两院政治部。

    十二、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合成吗?
    从2008年开始,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 +(面试成绩×50%)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50% +(面试成绩×50%)
    报考法检两院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为:
    1、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加分)/2×50%]+(综合测评成绩×50%)。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免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加分/2)×50%]

    十三、资格复审何时进行?
    考生个人信息的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复审资格,递补人员由各地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料仍旧不符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十四、公务员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普通岗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根据我省实际,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此类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全省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岗位的体能素质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根据《体能测试评分表》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打分,男女各四项测评项目,每项满分100分,在总分400分中取得240分以上者视为合格达标。
    相关体检标准和公安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可在云南考试网(www.ynrsks.cn)查询

    十五、考核是如何进行的?
    答:考核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十六、公示和录用是怎样规定的?
    答:1、拟录用人员的确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拟录用人员;各州(市)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本地拟录用人员。
    2、公示。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拟录用人员将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网站或招考单位公示;各州(市)拟录用人员在本地招考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省级机关的录用手续于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省级直管单位的录用手续于2008年1月31日前办理完毕。各州(市)录用手续于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

    十七、是否一经公务员录用,可以籍此强行解除原有的用工合同?
    答:公务员录用并不凌驾于任何合法的用工合同之上。考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原用工合同若由于考生考上公务员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八、网络报名如何保证考生所填信息的真实?
    答:按已公布的诚信承诺书进行约定,考生违反相关规定将受相应处罚。即:用考生的自律来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

    >>>  相关信息

         2008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云南省2008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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