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四川在线讯: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成都市内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以上,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不超过40万元的担保贷款;贷款3年内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此外,自2012年起,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有50%以上的职位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录。

《通知》还要求,各区(市)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