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参加2009年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考生注意了,20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具体要求予以公布。

    参加此次审查的考生,将从10月20日—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由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人事(干部)处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各考录部门联系电话都可参照沈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www.syrsw.gov.cn/)中原沈阳人事编制网上公布的《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五。考生可与所报考部门联系,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所需资料:

    (1)按照报考职位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组织关系证明、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

    (2)涉及外语、计算机、职称等级要求的,考生应提供相关的等级证书或成绩证。

    (3)“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人员需提供由团省委项目办出具证明材料;“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需提供由服务地市级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进行资格审查,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与所报考部门说明情况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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