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事局

2008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聘任)公务员招考简章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录用(聘任)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8年度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聘任书记员工作。本次考试,鞍山市招考职位总数232个(其中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职位2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6日至1990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乡镇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面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招考的职位,没纳入上述计划的人员不能报考。经过鞍山市人事局统一招考选派的村委人才可以报考此类职位,同时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方可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在农村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曾在基层工作,之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纳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6日。基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与录用(聘任)单位无关。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年-2008年中央及全省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聘任)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08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www.ln.gov.cn)
    东北新闻网(www.nen.com.cn)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鞍山党建网(www.asdj.cn)
    鞍山人事编制网(www.asrs.gov.cn)
    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报考人员可按属地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7月27日8:00至8月7日24:00期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职位报考,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移至面试前进行。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照片审核通过后,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8月5日至8月7日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8月23日8:00-9月6日8:00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或与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8年9月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 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8年10月上旬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本地区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纳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网上报名时,纳入上述计划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有关信息。
    (二)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与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考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鞍山党建网(www.asdj.cn)及鞍山人事编制网(www.asrs.gov.cn)统一公布。
    2、鞍山市外事办公室专职翻译职位面试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后,按照招考计划与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人数1:8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专职翻译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专业科目考试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业考试和面试由鞍山市人事局会同鞍山市外事办公室共同组织。
    3、鞍山市法院系统书记员(聘任制)职位面试共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结构化面谈,一部分为微机看打录入,由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会同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4、资格审查。面试前,由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事局和鞍山市纪委(监察局)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出据相关证明材料。面试前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注意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事局公告。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5、面试的组织。鞍山市党政机关的面试工作由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注意网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
    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法院系统书记员(聘任制)职位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面试中结构化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微机看打录入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成绩60分为及格。笔试、面试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其中,报考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在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事局指定的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招考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录用(聘任)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公示
    拟录用(聘任)人选确定后,由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事局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聘任)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聘任)为公务员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录用(聘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聘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聘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聘任),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聘任)。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法院系统书记员(聘任制)试用期为六个月。
    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在公开考试录用工作期间,考生需要了解和咨询问题,请于下列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①报考党群系统有关问题咨询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四处: 0412-5534027
    ②报考政府系统有关问题咨询
    鞍山市人事局录用调配处: 0412-5560280
    ③有关网上报名、考务方面有关问题咨询 :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0412-5518605
    ④报考法院系统有关问题咨询: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412-2698750
    ⑤报考检察院系统有关问题咨询: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412-2299414
    ⑥报考市外事办公室专职翻译的考生请与市外事办咨询后报名:
    鞍山市外事办公室: 0412-5532735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 鞍山市党群系统2008年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xls

          鞍山市政府系统2008年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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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辽宁招考录用公务员考试考前辅导简章

        辽宁华图咨询电话 : 024-6220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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