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今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地税系统)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山东常住户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可以报考全市各级机关;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的人员(其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可以报考县、乡机关;

        (六)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将户口迁回山东的山东省籍省外院校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检察院、公安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招考分普通管理职位和专业技术职位,均不再进行专业考试。专业技术职位限定所学专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全市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1日—25日中午12时

        查询时间:2007年3月22日—26日

        报名网站: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现场缴费时间:2007年3月25日—27日

        现场缴费地点:报考市直机关和检察院、公安、工商、质监、地税系统的,在烟台市人才市场(芝罘区南大街61号);报考县、乡机关的在本县市区人才市场。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除外,此信息一经确认,不能更改)。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填报。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审核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2个工作日内(含3月25日报名当天,其他时间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机关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现场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烟台市2007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缴费手续。现场缴费时,报考人员需提交《烟台市2007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带齐上述材料代办,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现场缴费后,务于3月29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于4月2日—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要求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缴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按照有关规定,由山东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
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现场缴费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级录用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办理现场缴费时,必须本人到场,由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目测。

        现场缴费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部门和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市直机关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与市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相同。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需向录用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笔试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属于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和人事代理部门共同出具。中小学教师应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等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笔试准考证、户口证明、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4月8日。

        上午 8:30-11:00   申论

        下午 2:30- 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市里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担任公务员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具体事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
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选调生考试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里单独命题考试,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
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选调生的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的时间相同。

        四、录取办法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中的《申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在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录用派遣手续。

        五、录用后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2、3。

        七、其他

        相同职位归并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全市县、乡机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检察院、公安系统的其他有关事项,请查阅补充说明。

        本次招考的信息发布,请登陆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rsj.yantai.gov.cn)查询。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6789846            市人事局 6789730

        市地税局 6631899    市工商局 6081034    市质监局 6090082

        市公安局6297133                        市检察院 301108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6683333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  台  市  人  事  局

2007年3月14日

附件:

200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表.xls

2007年烟台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表.xls

2007年烟台市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表.xls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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