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济南市2012年度共安排公务员考录计划393人,其中市直机关14人,县(市)区直机关(街道办事处)73人,乡镇机关14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计划招录19人。法院系统26人,检察院系统25人,公安系统警察招录94人。另外,省垂直管理地税系统20人,其报名考试随济南市一同进行。
1、报考者应具备这些条件
本次招考公务员年龄条件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也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已享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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