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考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的条件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尚未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在职国家正式干部(不含教育系统在职人员);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费县户口。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8月16日至1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截止时间8月18日下午5:30。

  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费县自由路中段县政府第二办公区院内一楼)。

  (三)报名方法:按照公布的考聘范围和条件,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报名;其他人员应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报名。证件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每人交报名费、考务费7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于8月23日到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笔迹鉴定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等。笔试形式为闭卷。

  (二)笔试时间:8月25 日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于 2010年9 月2日在费县人社局、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xrsw.cn)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2010年9月7日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迹鉴定通知书,9月9日参加笔迹鉴定,9月11日参加面试。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参加本次公开考聘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

  (三)笔迹鉴定:时间2010年9月9日上午9:00。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前均须参加费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的笔迹鉴定,不参加笔迹鉴定的,取消面试资格。届时,请笔迹鉴定人员鉴定笔迹,凡笔迹鉴定与原试卷笔迹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普通面谈法为主;计分采用百分制;测评要素和评分标准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各占20%、反应应变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各占15%、举止仪表占10%。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职数中末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2010年9月13日公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于2010年9月17进行。

  对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不得超过一次。

  五、考核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聘用考核政审范围的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聘用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费县人社局、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xrsw.cn)张榜公布。考核工作于 2010年9 月24日进行。

  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见网上通知)。

  六、聘用及聘用后的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公示期满后,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职务并套改工资;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

  对伪造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有关纪律,并经查实的人员,三年内不准晋升各类职务,不准参加各类人事考试。聘用后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考聘计划(见附表)

  附表:

  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

 

考聘计划

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60

(男50人、女10人)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表:

  2010年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2010年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10年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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