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新余市将取消对招考对象的身份、地域及非全日制学历、性别等方面的限制,降低招录公务员的门槛。

  从明年开始,新余市考录公务员在确定考录职位资格条件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职位的实际需要,提出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不提不切实际的高学历、资历等要求,不能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要求。设置资格条件时,既要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又要注重可操作性。具体要求如下:招考对象不得有身份、地域限制;用人机关在确定专业条件时,要根据本机关工作特点,除对专业有特殊要求和专业性很强的少数职位外,一般按专业大类设置,不宜过细,综合管理类的职位对专业一般不作限制;学历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上、本科以上、专科以上、中专(高中)以上设置类别,不对非全日制学历加以限制;年龄条件按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设置档次;招考职位原则上不设置性别条件,确属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性别有规定或限制的,可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性别条件。

  此外,设置性别条件时,应将男女职位分开设置,不得在同一职位中设置男女比例或人数要求。(廖浩庆 记者 刘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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