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专业加试
市外事办公室专业加试详见《市外办2011年公务员招考职位专业加试方案》。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过线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不予调剂。
面试时间为6月下旬左右,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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