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为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可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问题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1年8月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五、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具体何时提供,由各市、各主管机关根据复审情况确定。

 

推荐阅读:

  201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汇总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201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