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就上报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计划申报的有关原则
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省、市、县、乡(镇)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按国家公务员的任用条件制定本单位招考计划。各单位在有空余编制的基础上需要补充人员的,要制定好本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招考范围:全省各级中国共产党、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七类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关,以及已经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对“村村大学生”、“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优秀村干部”等项目人员的考录政策,这些项目人员的考录计划在申报时实行计划单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各市(地)上报的招考计划情况对上述项目人员的招考计划统一进行调剂使用。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此次招考省级机关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计划数应占计划总数的75%,请省直各单位在申报计划时按此比例进行掌握。
(责任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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