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现就2010年黑龙江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考生现场资格复查及警务技能(体能)测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2月26 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00;

  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乘343路车到新建公司站或乘114路车到终点下车)图书馆阳光大厅。

  二、参加资格复查考生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省招考办确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查考生名单(具体名单附后)。列入该名单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复查,无故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查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2、须加试警务技能(体能)的考生应携带2张1寸同版免冠照片(须在照片背面粘贴双面胶)。

  3、非2010届统招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2010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该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与毕业时间、是否统招等内容。

  4、招考计划中招考对象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非在职”的,考生应提供本人就业报到(派遣)证或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2010届统招毕业生提供上述第3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即可)。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含单位是否同意报考)。

  6、招考条件要求“具有XX年工作经历”的,考生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

  7、招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

  8、招考条件中要求具有法律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英语四级或六级、执业医师证书等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查程序

  1、考生到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后,经工作人员引导与安排,排队进入资格复查工作现场。上午审查笔试准考证号尾数为双号的考生,下午审查笔试准考证号尾数为单号的考生。

  2、考生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初审台接受初审,工作人员将《报名信息表》发给初审合格考生。

  3、考生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审查台接受查验;经审查合格的,工作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并留存该表:

  (1)对于不须加试警务技能(体能)的考生,资格复查结束;

  (2)对于须加试警务技能(体能)的考生,工作人员将已贴好照片的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准考证发给考生,考生持该证到确认台加盖印章后,资格复查结束。

  4、资格复查结束后,考生应尽快退场;如有疑难问题,可到查询台寻求帮助。

  五、关于警务技能(体能)测试

  考生应妥善保管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准考证,如有遗失、损毁后果自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具体日期将在网上(黑龙江省司法厅网址:www.hljsf.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查询周知。

  黑龙江省司法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参加资格复查考生名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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