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充实我县人才队伍,推动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加快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50人, 其中:

  经济类和管理类部分专业18人(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投资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建设工程类5人(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水利工程、道路与桥梁、城市规划、工程造价)、

  文秘类8人(包括: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

  农业类部分专业4人(包括:农学、植保、土肥、园艺);

  计算机专业5人;

  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专业2人;

  法律类4人(包括:法学、其他法律专业);

  环保类部分专业2人(包括:环境工程、环境污染与治理、环境卫生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学、环境规划与管理、工业分析与环境监测);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2人。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能熟练操作微机,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本科二批以上,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及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岗位与待遇

  1、安排到县委、县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2、试用期一年,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直接享受定级待遇,由财政全额供给;

  3、纳入县人才管理序列,表现突出者优先提拔重用;

  4、支持聘用人员报考国家公务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网上报名人员需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数码照片和上述证件数码照片发送到以下邮箱(邮箱地址:wangzp6803@163.com)。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2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临颍县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初步审查合格的,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临颍网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专业不再招聘。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等。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由专家命题,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3、考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试时间、地点在中国临颍网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条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缺额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进一步审查考生资格,了解考生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名单,提交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发放聘用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保存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本简章由临颍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请点击“中国临颍网——http://www.linying.gov.cn,河南华图网——http://www.htexam.com/hnht/”查询。

  咨询电话:(0395)8861690 5876007

  监督电话:(0395)8862400

  附:临颍县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临颍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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