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1年招考公务员的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划定我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00号),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合格分数线为100分,龙门县合格分数线为90分。现将我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范围
1、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参加惠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并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排名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入围面试对象名单附后)。
2、预备替补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考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请未进入报考资格复审但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备替补,替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复审地点进行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5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替补对象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5月4日—5日
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5月5日:上午8:30—12:00止。
(三)资格复审地点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内)。
(四)考生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
4、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5、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下同) 各一份;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交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①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④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⑤报考检察院、法院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⑥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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