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基层法院、检察院系统空缺的部分职位进行调剂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
今年基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录中空缺的部分法律业务职位,列入调剂范围。分为12个职位组(法院、检察院系统各6个),共59个岗位(具体见附件)。
二、调剂对象
凡在今年我省公务员统一考试中笔试成绩合格(95分以上)、且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所学专业、不限原报考职位),均可报名参加调剂。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办法,统一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www.humanassess.com.cn)上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6日12∶00至8月10日16∶00;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0日18∶00。每位考生只可申报一个符合考录条件的调剂职位组(如同时报两个以上职位组的调剂资格无效)。
四、调剂面试
1.确定调剂面试对象。报名参加调剂的面试考生人数(y)按调剂职位组拟录用人数(χ)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10
每个职位组按此公式计算面试对象人数,再在符合调剂职位条件的考生中按原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面试对象。报名考生不足计算人数的,可从报名人数过多的其他调剂职位组中按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补充。
2.资格复审。调剂面试对象名单及相关面试注意事项于8月17日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法院网(http://www.gdcourts.gov.cn)、广东省人民检察院_阳光检务网(http://www.gd.jcy.gov.cn)等网站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考生,于当天的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调剂面试。
3.面试组织。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8月21日至22日,考场设在广东省法官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
4.合成总成绩。调剂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调剂总成绩=原笔试成绩÷2×60%+调剂面试成绩×40%。
调剂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52.5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按调剂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法院网(http://www.gdcourts.gov.cn)、广东省人民检察院_阳光检务网(http://www.gd.jcy.gov.cn)公布。体检工作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在面试次日进行。
六、调剂录用
体检合格者,按调剂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在所报考的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按程序分别经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后,送省委组织部审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考察和录用工作,按统一考录的相关规定办理。
调剂录用的考生,须在招录单位工作3年以上。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调剂录用工作,除本公告的规定外,执行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统一政策,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考生参加调剂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调剂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3.本公告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62620706、87118539、87185179。
附:1、《广东省2010年基层法院公务员调剂录用职位表》
2、《广东省2010年基层检察院公务员调剂录用职位表》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0年8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