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一、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下同)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2.5分。
  三、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的,按所在市、县(区)划定的分数线。
  四、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法律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60分,非珠江三角洲地区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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