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职位,按网上报名指引,通过网上填报个人报名表格(含上传照片)、招考单位网上审核、缴纳考试费(现场交费或银行电汇)、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日上午9时至4月6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报名。
(二)报名要求
登录“珠海市人事局网”(网址:http://www.zh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珠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注册新用户并阅读 “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提交招考单位审核→招考单位48小时内审核完毕(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8日下午5时)→报考者查询招考单位审核结果→审核合格→网上打印《珠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缴费→4月21-25日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审核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缴纳考试费
1.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录用国家公务员等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函[1997]298号)有关规定,招考公务员考试费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30元/科。即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需要加考《法律基础知识》(共考三科)的人员为110元/人;其他考两科的人员为80元/人。
2.缴费方式:采取现场缴费和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邮政汇款。
(1)现场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和有条件的市外报考人员应尽量采取现场缴费方式,于4月7日至9日(上午9:10-12:00,下午2:40-5:00)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珠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到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服务大厅办理缴费(也可委托他人办理缴费)。
(2)银行汇款。无法到达现场缴费的报考人员,必须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将考试费用汇入珠海财政收费专户(帐户名称:珠海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开户银行:广东省珠海市交通银行东风支行;帐号:000911—2015006636),汇款人姓名必须与报考人员姓名完全一致,并且必须在汇款单“用途”栏上注明:“收费码9500015”。汇款截止时间为4月9日下午4时(以汇款单为准),逾期不汇款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费用减免的办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考试费用。拟申请减免有关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在4月7日至9日到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在外省(市)工作或学习不能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费用减免手续的报考者,先汇款缴交考试费用,笔试前或后两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服务大厅办理审核确认及退款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可于4月21-25日登录“珠海市人事局网”打印《准考证》。考点详细地址、考场规则及相关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加考《法律基础知识》科目。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申论》科目: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法律基础知识》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考用书为2005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下午:14∶30—16∶00 《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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