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监狱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和面试、体能测评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0年区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0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50分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韦凯歌等674名考生进入面试、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面试、体能测评时间:2010年7月24日(上午8∶30~下午18∶00)
面试、体能测评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考生可乘坐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交车到“长岗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
三、体能测评项目
男性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共四项;女性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800米跑和仰卧起坐共四项。测评三项以上(含三项)达标者为合格,二项以上(含二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用。考生可自行上网搜索司法部办公厅“司办通[2003]第30号”文件查阅相关测评项目和标准。
四、面试、体能测评报到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体能测评报到及验证时间
报到时间:2010年7月23日下午15∶00。
验证时间、报到、验证地点:2010年7月23日下午15∶00-17∶00。广西警官学校(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乘坐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交车到“长岗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
(二)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按招考简章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职位要求属年龄放宽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
5、职位要求属年龄放宽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第(二)类照顾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7、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8、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相一张(办理面试准考证用)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考生验证合格后,现场进行抽签,确定面试、体能测评序号。
(四)面试、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00,考生到达验证地点集中,上交全部通讯工具,按组选派代表进行抽签,确定本组所在面试考场。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验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24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参加抽签,凡未在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蒙加昌、刘丹丹
联系电话:0771-2630299/2630252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自治区监狱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