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钦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钦州市划定的2010年钦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9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45分;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非公安专业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15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冯道远等391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7月17日(上午8:30开始,时间一天)
    面试地点:钦州市第一中学新校区高中部(地址:钦州市新华北路,市内可乘坐7路、19路公共汽车到新一中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验证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要求
    参加面试考生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面试资格验证: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职位要求应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
    5、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第(二)类照顾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7、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于2010年7月12日至14日到报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验证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其中:报考县区职位的考生由各县区人社局负责通知,报考公检法职位的考生由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法院负责通知,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由各招录机关负责通知)。考生因故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和资格验证所需材料的原件,同时交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验证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17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参加抽签(不同职位考生按面试通知书的安排分别到不同候考室报到,具体参看面试通知书编号和面试考场安排示意图),凡未在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面试当天的午餐由面试组织单位统一安排。
 
咨询电话: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0777-3688126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7-2817199
附件:2010年钦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中 共 钦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七月六日

(责任编辑:admin)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