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努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市直部门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数量和职位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市直部门副处级领导干部10名。具体职位是: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玉林市水利局副局长1名;
       玉林市商务局副局长1名;
       玉林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
       玉林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玉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名;
       玉林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广西玉柴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选拔条件和资格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年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含中直、区直驻玉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6、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身体健康。
       (二)资格要求
       1、具体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报考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须具有交通运输、物流或路桥等专业,熟悉国家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道路、桥梁、运输、物流等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报考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须具有环境科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生态类或化学化工等专业,熟悉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关工作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报考玉林市水利局副局长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等专业,熟悉水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水利工程专业知识和从事水利工程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报考玉林市商务局副局长须具有经济学类或工商管理类等专业,熟悉国家有关国内国际贸易、经济、物流、国际投资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报考玉林市教育局副局长须具有教育师范类等专业,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报考玉林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须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不限专业。
       报考玉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须具有外语类等专业,熟悉外事和侨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报考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须具有财政或金融等专业,熟悉投融资知识和国家金融政策及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业务开拓能力。
       报考玉林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广西玉柴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须具有土建类等专业,熟悉园区建设、企业管理和园区规划等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工作经历。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一般应有与所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2年以上。
       3、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担任正科级(或参照正科级管理)职务1年或副科级(或参照副科级管理)职务4年以上。企业报考人员须是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报名资格主要按照企业规模大小、企业的管理层次及本人职级来确定,实行两个“比照”的办法。一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企业的管理层次或者规模大小来比照。二是非公有制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22日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划分标准,按照企业2009年的规模大小来比照。
       4、年龄。报考人员须是45岁以下(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上述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学历、职务、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按照公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考场设在玉林市城区,试题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命制。
       (一)公布简章:2010年7月1日
       玉林市公选办在玉林市的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公选简章。
       (二)组织报名:2010年7月1日至7月25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上网将个人信息和相片输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网址: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2010年7月1日至8月上旬
       玉林市公选办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上网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16K纸双面打印),连同其他报考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送有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市直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审核,有主管部门的市直企事业单位,还需送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直单位及乡镇(街道)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中直、区直驻县(市、区)单位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非公企业的由市公选办直接审核],然后送玉林市公选办复审。须送审的报考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还包括:所在单位性质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和复印件(不退回本人)各1份,企业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企业性质、规模大小(以2009年底统计数据为准,包括企业年销售额、资产总额和企业职工人数)或管理层次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笔试。
       为确保公选质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到1:4比例一般不开考。
       (四)笔试面试:2010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笔试采取闭卷综合测试的方式,测试内容既包括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也包括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模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两项总分各为100分,权重分别为60%、40%。面试由考官组和评议组分别评分,考官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人员组成;评议组由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考官组评分占70%、评议组评分占30%的比例折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五)考察体检:(2010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选拔职位与考察对象人选的比例为1:2。玉林市公选办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统一组织体检。
       (六)研究决定:(2010年10月中下旬)
       (1)市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和公选职位要求,酝酿讨论考察人选,按选拔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差额拟任人选。
       (2)市委召开全委会对常委会票决产生的差额拟任人选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前,市委全委会现场听取每位人选的竞职演说。然后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产生拟任人选。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任职:(2010年11月上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对公开选拔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未尽事项请向玉林市公选办咨询。
       市公选办联系方式:玉林市委组织部(玉林市城东商务大厦五楼南面中庭会议室)。
       联系电话:0775-2859916;传真:0775-2859905;邮箱:ylgxb123@126.com
       本简章由玉林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


 
企业实行两个“比照”办法的说明


       为确定企业报考人员与公选职位要求的相当资格,在本次公开选拔的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采用两个“比照”的办法。
       一是按照企业的管理层次来比照。中直、区直驻玉企业、市委管理的直属企业比照为处级单位,其直属、二层单位比照为科级单位。在这些企业担任副职以上职务,或担任中层正职职务满1年的,或担任中层副职满4年,可以报考副处级职位。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属企业、市直属机关管理的直属企业比照正科级单位。
    二是按照企业的规模大小来比照。即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22日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规定的划分标准和2009年底的统计数据,大型、中型、小型企业分别比照厅级、处级、科级单位。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两种“比照”办法中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子公司不单独比照,随母公司比照确定后类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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