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录用李鑫、冯敬鸿两名同志为民革广西区委机关公务员,现将两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以下拟录用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08年7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民革广西区委组织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1;监督电话:0771—2414240)。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
李鑫 |
男 |
80115040817 |
广州现代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冯敬鸿 |
男 |
80115040818 |
东北大学 |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民革广西区委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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