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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9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决定通过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九)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9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报考人员从2010年1月13日开始通过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rst.gansu.gov.cn)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gs-n-tax.gov.cn)查阅。
为方便考生报考,就这项招聘工作的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1月21日9︰00至1月27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 用人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 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报考人员要确保所提供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在考试录用的具体环节中,如果出现招考单位无法联系到报考者的情况,则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再次登录时必须填写的内容,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10年1月21日至1月28日期间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月21日9︰00至1月27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月28日0︰00至1月28日 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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