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海纳百川,招贤聚才,为打造重庆对外开放“第一门户”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本次公选处级领导职位7个: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1名
  区外经委副主任1名
  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
  区经信委副主任1名
  今日渝北新闻社副社长(副总编)1名
  重庆空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重庆市现代农业开发园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国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和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负责人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三、参选条件
    参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以上处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区统计局副局长岗位人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2岁;
  (2)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选拔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任职经历等条件;
    (5)身体健康;
    (6)任职资格:
    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选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的干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选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六级及以上职员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或任七级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干部。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参选副处级领导职位应是现任大型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的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的领导;或现任中型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党政副职及以上职务的领导。
    现任中型及以上(参照国有企业规模)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负责人。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
    (1)2006年以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
    (2)2006年以来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
  (3)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
  3、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有两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任职年限可放宽二年。
以上放宽条件均不叠加计算。
    特别急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可以破格准予参加公选。
    以上时间统一计算到2010年6月30日,按实足年限计算。
    (三)各职位条件:
  1、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委副主任应具有建筑类专业学历,并有2年以上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2、重庆市渝北区外经委副主任应具有经济或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具有2年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促进、对外经贸等相关经济工作经历;
  3、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副局长应具有经济类专业学历;
    4、重庆市渝北区经信委副主任应具有信息产业相关专业学历;
  5、今日渝北新闻社副社长(副总编)应具有文学类专业学历,并具有2年以上报刊编审工作经历;
  6、重庆空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应具有2年以上园区开发或其他经济工作经历,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城市规划、建筑类专业学历;
  7、重庆市现代农业开发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应具有2年以上建设管理或建设规划工作经历,或具有城市规划、土木工程或建筑类专业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2006年以来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其它不适宜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情况。
    四、选拔程序
    本次公选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  名
    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参选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统一进行,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在资格审查及公选后续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参选条件者,取消其参选资格。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公选。选拔职位取消公选的,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四)统一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成绩在渝北党建网站(www.cqybdj.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名额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该职位终止公选。
    考试综合成绩的权重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在渝北党建网站(www.cqybdj.gov.cn)公布。
    (五)体  检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前3名参加体检;被确定为体检人员的,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综合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体检。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执行,临时确定一个区级以上医院进行。
    如某一职位体检合格者少于3名,则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员,直到体检合格者补足3名为止。递补的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若同一职位体检合格者人数不足3名,经研究可适当减少体检人数或该职位终止公选。
    (六)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的确定: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前,向考察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张榜预告,同时在渝北党建网站预告。考察组采取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参选条件的,取消其参选资格。考察组考察结束后,形成并汇报个人考察综合材料,提出对考察对象的使用排序意见,对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并符合我区紧缺人才需求的人员,可作优先考虑。考察后经组织研究,按推荐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2:1的比例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如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均不合适或者合适的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可终止公选。
  (七)讨论决定
    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并按建议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2:1的差额比例投票决定拟任职人选。如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的2名建议人选均不合适的,可决定该职位终止公选。
    (八)任前公示
    由区委择优确定的拟任人选,采取张榜和在渝北党建网站公告的形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与渝北区签订协议,承诺在渝北区工作满三年方可申请调离渝北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程序,予以任用。如公示发现有影响其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中,按排名顺序递补进入公示程序;若区委常委会不同意递补,则该职位终止公选。如经公示,发现某一报考职位的考察对象均不合格,则该职位终止公选。
  (十)试  用
  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凡决定正式任用的处级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试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正式任用,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合格者免去试任职务,报考前系公务员的,保留公务员身份,按原有职级安排工作,其他人员原则上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也可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0年8月9日(星期一)至8月21日(星期六),截止时间为8月21日下午16: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陆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渝北网(www.cqybq.gov.cn)、渝北党建网(www.cqybdj.gov.cn)下载《重庆市渝北区201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ybqgbk@163.com。报名表照片栏应有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初审通过的可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初审的,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说明原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至8月26日(星期四)下午16:00时。
  资格审查详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义学路64号,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7821356,邮政编码:401120
  资格审查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户籍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明、留学证明、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相应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报考职位有具体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材料。
  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选拔任用后立即与企业脱钩,本人不再从事和参与营利性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16:00。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义学路64号,渝北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五)笔试:定于2010年8月29日(星期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体检及其他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六、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201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doc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
                                           2010年8月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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