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近日,重庆市发布201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并随公告下发了《2010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下简称《专业目录》),这是重庆市首次对公务员招录的专业设置进行统一规定,不仅使各招录单位在设置专业要求时更加科学规范,也便于广大考生精确查询所学专业可报考的职位,做到有的放矢。

以往公务员招录中,许多地区部门设置招录专业时不规范,有的对专业名称表述不准、不全,有的对专业类别设置产生误读、张冠李戴,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也各行其是,名称、所学内容相近似的专业是否能通过审查,此地彼地、此时彼时的执行标准是否一致,随意性较大,不利于维护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今年初,重庆市公务员局就制定公务员考录专业目录进行了广泛调研,多次组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高等院校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几易其稿,并在3月中旬将《专业目录》初稿发布到互联网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及时随上半年的招录公告下发。

此次颁布的《专业目录》,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化繁为简,便于操作。以往各地区部门设置招录专业时,需参照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07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08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论坛) 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标准执行,多个文件的内容难免有交叉重叠、表达各异的地方,查阅起来也比较繁琐。此次《专业目录》坚持简便易行原则,将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目录的内容进行整合,将学科类别设置为68个大类,再在“类”下细分“专业”,并明确规定专业指导目录中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只要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都予以认可,在坚持原则性的同时兼顾了灵活性。

二是标准清晰,要求严格。《专业目录》要求招录单位在设置专业时,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设置“专科及以上”职位的专业要求时,要以专科的专业类别为主,并设置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相应专业类别;二是设置“本科及以上”职位的专业要求时,要以本科的专业类别为主,并设置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的相应专业类别。同时,市公务员局要求自《专业目录》下发之日起,所有招录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设置专业时要直接从《专业目录》中提取,不得自行修改;考生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把关,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目录中的表述完全符合才能通过审核,确保了公平公正。

三是放宽限制,扩大范围。此次颁布的《专业目录》虽然对各专业类别进行了详尽阐述,但其主导思想却是尽量不设专业限制——为了拓宽选拔录用范围,市公务员局在下发《专业目录》时,特别强调各招录单位如果不是职位特别需求的,尽量不限专业,确需设置专业的也要尽量放宽条件,最好设置为大的学科门类,如职位要求确需设置具体专业,则必须同时设4个专业以上,最大限度地拓宽了选才范围,增加了考生报考机会。同时,考虑到各高校专业设置的灵活性和多变性,为了维护考生的权益,本《专业目录》在每次公务员招录时都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一次,确保目录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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